本报记者谢静翔
在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贵港市以各种形式喜迎十八大,展示业绩,树立形象,掀起“科学发展创佳绩,浔郁喜迎十八大”的热潮。
民生无小事。港南区民政局未雨绸缪做好各项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10月22日,该局局长姚寿明就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港南区城乡低保标准及申报程序是什么?
姚寿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家庭人均收入不到250元/月标准进行补差,全区平均每人每月补差金额不少于18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家庭人均收入不到1200元/年的标准进行补差,全区平均每人每月可补差金额不少于74元。申报程序主要是由居民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索取有关低保规范化管理材料如实填写,并提交其他申请材料。村(居)委会对其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开展入户调查、组织民主评议、张贴民主评议公示通告、提出审查意见。乡镇(街道办)民政部门进一步入户调查、公示、提出审核意见、录入申请人有关信息、上报区民政局审批。我区每季度审批一次。今年第四季度,我区共审批了城镇低保3288户,5751人,需发放低保金319.6698万元;农村低保17295户,35452人,需发放低保金810.3237万元。
记者:五保供养的形式有哪几种?港南区民政局如何就五保供养工作创新管理?
姚寿明:当前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集中供养,即在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二是在家分散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3000元/年,分散供养1500元/年。
为了确保五保老人安度晚年,我区创新管理,在“衣、食、住、医、葬”等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一是狠抓五保村项目建设,今年,我区投入272万元在桥圩镇兴华村、湛江镇云柳村、八塘镇八塘村等村立项开工新建15个五保村;二是给11所敬老院各配备了一名专职管理员;三是为五保村办理享受每月10度的免费用电优惠服务;四是为2973名五保老人购买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五是通过协调各乡镇卫生院,从新农合报销、农村医疗救助报销、临时救助中解决等三个渠道解决五保老人的医疗费用,确保五保老人无治病之忧;六是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都能确保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之后给予一次性计发丧葬补助,同时,明确属集中供养的,其丧葬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办理;属分散供养的,其丧葬由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受委托的农村居民办理,以此打消五保老人死后无人葬之忧。
同时,我局与区老龄办、团区委、区教科局联合组织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关爱五保老人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全区各中小学、团员青年、少先队员与敬老院、五保村、五保老人结对子,不定期地开展送温暖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给五保老人送温暖活动20多次。
记者:港南区民政局今年在城乡医疗救助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
姚寿明:我局进一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覆盖面,提高救助标准,使所有五保户供养对象和城乡特困群众患病都能得到及时医治。今年我局及时做好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市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对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贫困农村家庭成员由政府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城镇居民由政府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使其享受应有的医疗待遇。今年,我局共争取到189.8万元资助37900多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争取到24.9万元资助6200多人参加城镇医保。至目前,我局已为2501名因病造成家庭困难人员发放280多万元医疗救助金。
记者:今年以来,港南区民政局如何落实优抚政策?
姚寿明:我局严格落实优抚政策,始终坚持把着眼点放在优抚对象最关注最期盼解决的现实问题上,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等困难,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金、补助金、抚恤金,为广大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今年以来,我局已为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525万元,月均52.5万元。同时,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今年我局争取为他们每人代交参保费50元,全区共计投入了7.5万元。加大对患病住院治疗的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在新农合报销和给予农村医疗救助后,争取继续进行第三次医疗救助,即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今年我局已救助29人,发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金5.8万元。把符合低保条件的优抚对象优先列入低保范围。目前,全区已有32户二次入伍人员享受城镇低保待遇,有100多户一次入伍人员和抗美援越人员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同时将家庭比较困难的优抚对象纳入城乡风貌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对象中,给予优先统筹安排。今年“八一”建军节期间,我局还以多种方式开展拥军优属慰问走访活动,共投入经费3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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