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钰雄
近一时期,贵港市中心城区江南市场、石羊塘市场、三合市场等周围“马路市场”十分“繁荣”:人山人海,交通阻塞,垃圾满地,臭气熏天,噪音刺耳……市民叫苦不迭,怨声载道却又投诉无门。
在笔者的印象中,有关部门对“马路市场”已进行过多次清理,但最后总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马路市场”虽然阻塞交通,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市貌,但也给一部分人提供了方便,所以,一些市民对“马路市场”是既恨又爱。二是在“马路市场”摆摊的大多是社会底层,为节省费用常常与管理人员玩猫抓老鼠的游戏,不肯入市经营。三是部门职责不清,相互之间存在利益之争,一些部门为收费,自行安排路边摊位,放纵乱摆乱卖行为。四是市场容量、摊位不足,农民入城难,入市场难。五是缺乏科学的、长效的管理方式和方法。管理部门采取的常常是急风暴雨式的执法方式,不是一开始有人在路边摆摊时就采取措施,而是等形成规模后再一次驱赶。由于清理不及时,市场内的一些固定摊也不得不加入流动摊贩队伍,随散摊散贩搬出到“马路市场”去。
诚然,最早的市场源于“马路市场”,甚至城市的形成也是从“马路市场”开始;但当现代化城市已建立起来,现代化市场又“返祖”回到“马路市场”,这无疑是一种倒退。科学管理、规范化经营是现代城市的标志之一,“马路市场”作为原始落后的经营方式,必须取缔。经营城市必须要先管理好城市,作为管理部门,不应当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夹杂着个人或部门私利的执法是不公正的,也是不会令人信服的。政府应当改变目前市场多头执法的现状,把责任落实到人到路段,实行责任追究制,把“马路市场”消灭在萌芽状态。除了责任心,管理、执法还要讲究科学的方法,管理部门可与经营者签订责任状,对守法诚信经营者给予奖励,对违反责任合同,擅自挪动摊位等行为给予取消摊位等处罚。同时应当堵疏并举,为经营者提供更多更好、收费低廉的摊位,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治理“马路市场”顽疾,需根据其成因,采取有针对性的、科学的、长效的管理方式,才能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杜绝“马路市场”,防止其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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