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9月17日下午,市长李宁波主持召开市四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粤桂热电联产园规划建设问题,审议《贵港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贵港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研究关于调整市辖区新一轮征地拆迁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问题。
会议认为,实现贵港工业经济跨越发展,必须坚持一手抓新企业的引进,一手抓现有企业的壮大和提升。通过与广东合作建设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粤桂热电联产园,有利于发挥贵港市比较优势,进一步做大工业总量、做大财政蛋糕、提升经济总量;有利于借助广东的优势,探索推进西江经济带建设新模式,助推贵港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西江流域核心港口城市建设步伐。会议强调,规划建设粤桂热电联产园是市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按照“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七年树品牌”的目标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当前尤其是要抓紧抓实抓好各项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加快把粤桂热电联产园建设成集浆纸产业集群、食品产业集群、森工产业集群为一体的百亿产业园和以商务为核心的生活、行政、交易、物流、文化中心的新城区。
会议认为,随着贵港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不断增多,涉及财政金额巨大,必须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和实施程序,完善投资责任制和风险约束机制,加强对项目的决策审批、建设、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管理。会议决定出台《贵港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相关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贵港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会议决定出台《贵港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自用管理、对外投资(合作)管理、出租和出借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充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贵港市的实际,会议决定对市辖区现行征地拆迁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调整,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补偿新标准,依法依规进行征地拆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工作。
(黄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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