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12月3日上午,贵港市举行部分市政管理职能移交仪式,正式将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监察行政执法两项工作下放至各城区。根据新的管理体制,城区环卫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运行,市政管理监察行政执法则按照属地管理、属主管理的原则运行。
据了解,此次环卫体制改革,打破由市级统一管理的格局,采取环卫管理职能在市级、实际作业层面职能下划至城区的措施,扩大城区政府环境卫生管理权限。市环卫处只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划、设施建设、考评指导和科研监测等工作,江北城区和江南城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和具体作业分别由新成立的港北环卫站和港南环卫站承担。
在城监体制改革方面,市政管理监察支队下设市政管理监察支队直属大队、市政管理监察港北一大队、市政管理监察港北二大队、市政管理监察港南大队。新成立的市政管理监察大队,将按照划定的范围履行职能,实行市、区双重管理。
(李伟东杨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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