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鹤)最近,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员干部私搭乱建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两规定一办法”,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和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贵港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加强党员干部私搭乱建行为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私搭乱建行为,为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通知要求,遵循“问题引领、开门整改、领导带头、即知即改、标本兼治、制度完善、终端见效、群众满意”的思路,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整治党员干部擅自建造未经规划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损害城乡环境,影响“美丽贵港”乡村建设等行为;整治借项目征地拆迁之机,通过私搭乱建敲诈项目业主,阻挠项目建设,或企图套取拆迁补偿等行为。经自查、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肃处理触犯党风党纪的党员干部。
通知指出,专项整治活动采取“全市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属地管理、部门单位各负其责、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五个步骤进行。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4年8月25日前完成);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4年9月20日前完成);第三阶段,整改整治(2014年12月20日前完成);第四阶段,总结上报(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第五阶段,督促检查(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
通知指出,党员干部私搭乱建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圆满完成贵港市党员干部私搭乱建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任务。
“双违”整治举报电话:
贵港市“双违”整治办
0775-4567353
港北区“双违”整治办
0775-4591029
港南区“双违”整治办
0775-4277803
覃塘区“双违”整治办
0775-6790628
桂平市“双违”整治办
0775-3363669
平南县“双违”整治办
0775-78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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