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莫俊通讯员覃克)12月17日至31日,桂林交警部门将开展为期15天的“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毒驾、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2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整治行动开展一周以来,共查处专项交通违法1031起,其中查处酒驾醉驾159起、农村地区超员违法行为111起、假牌套牌车辆1起、货车“百吨王”3起、高速公路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04起。
据介绍,正值岁末年初,普通国省道车流量增加、旅游包车增多、恶劣天气等情况对交通安全造成一定影响,桂林公安交警部门紧盯源头,狠抓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有关部署,分3个波次,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加大现场执法力度,持续保持高压严管严查态势。
17日8时20分许,荔浦交警城区中队在荔桂路家园梦路口开展行动中,执勤交警对一辆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冯某身上有刺鼻酒味,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6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询问中,冯某的辩词让交警哭笑不得。“天气太冷了,我的腰痛到不行,所以就喝了点药酒,本想着味道一会儿就能挥散去,没想到竟然被抓了。”他说。最终,民警依法对冯某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面对这样的后果,冯某追悔莫及。
20日上午,恭城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百吨王”联合执法整治工作。10时15分,民警在新街路段拦截查获一辆桂J牌超载货车,于是带车前往恭城财茂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过磅称重。经称重,该车毛重106.560吨,皮重25.400吨,净重81.160吨,超重110%以上。民警立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驾驶员欧某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暂扣车辆的处罚,并强制卸货。
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整治、打击假牌套牌假证、大力开展公路交通秩序整治、整治“百吨王”超载货车、大力开展高速公路整治等五大专项行动。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切实加强日常勤务部署,优化整治战法战术,最大限度将警力、车辆、装备投入到路面管控,积极采取“白加黑”“多点查”“凌晨查”“多警种多部门联合查”等机动灵活的整治方式,力争取得最大战果。另外,交警部门还将依托缉查布控系统,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分析研判,对已报废仍在运行、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假牌、套牌等重点交通违法进行精准打击,为老百姓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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