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记者唐晓燕
3月8日,桂林市召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3起典型的涉黑犯罪集团案。
案件一
打掉“村霸”黑恶势力
2006年11月至2018年2月,以文某为首,文某军、黄某清为核心成员,秦某龙等为团伙骨干,召集秦某迎等充当打手的涉黑集团,在全州县大西江镇辖区内实施犯下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非法采矿等案。
文某犯罪集团涉及的罪名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支,损毁公私财物,非法采矿,破坏基层两委选举等罪名。
目前已抓获该团伙犯罪嫌疑人22名,冻结银行存款19万余元。
案件二
打掉涉黑卖淫团伙
2003年至2018年5月,以李某勇为首的犯罪集团在江苏昆山市、桂林市灵川县、象山区、七星区等地开设多个卖淫场所,通过拐卖、诱骗、暴力威胁等方式,将未成年少女控制在卖淫店内。他们采取扣押身份证件、通信工具、个人财物,强迫签订借条等方法限制其人身自由,以殴打辱骂、威胁恐吓、精神折磨、冻饿等手段逼迫受害未成年少女提供性服务。
该涉黑犯罪集团案涉及受害女性20多名。
李某勇犯罪集团涉及罪名有强迫卖淫、拐卖妇女、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
目前,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经检察院批准逮捕16名,冻结银行存款80万元,扣押房产1套、汽车3辆。
案件三
打掉高利放贷黑恶势力
从2012年3月开始,以古某为首,朱某斌、苏某等为核心成员的犯罪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虚增债务、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侵吞多名被害人远远超过正常利息的财物、车辆和房产,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古某犯罪团伙涉及的罪名有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经营、虚假诉讼、侮辱妇女、诈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盗窃、包庇等。
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经检察院批准逮捕12名,冻结银行存款1030万元,查封别墅1栋、房产10套,扣押车辆9辆、房产合同18套、受害人抵押房产证及相关材料70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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