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莹波通讯员唐清)随着天气转暖,蟾蜍(俗称癞蛤蟆)开始大量出现,有的群众认为蟾蜍是美味而食用,导致中毒。近日,兴安县、资源县出现两起食用蟾蜍中毒事件,引发3人中毒,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
2月26日,兴安县农妇周某洗衣服时发现两只蟾蜍,抓回家养了一天后宰杀煮食。食用没多久,周某出现嘴巴僵硬、上吐下泻等症状。次日,周某依然吐泻不止,于是赶到当地镇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立即将其转送到市第二人民医院中毒救治中心抢救。经过血液净化和对症治疗,目前,周某已脱离生命危险,正在康复中。
前段时间,资源人邓某在田里抓了10多只蟾蜍回家煮食,邓某和妻子食用后双双出现头晕、呕吐症状。家人将两人送到当地医院抢救,邓某妻子由于中毒严重,抢救无效死亡;邓某经当地医院洗胃治疗后转到市二医院中毒救治中心进一步抢救。市二医院医生检查发现,邓某已出现肝、肾、心脏受损。随后,医生立即为邓某开展血液净化排毒等治疗措施。目前,邓某正在康复中。
市二医院中毒救治中心主任医师喻晓东介绍,蟾蜍有药用价值,且其肉质细嫩,味道鲜美,很多人觉得是一种美味。但是,蟾蜍的耳下腺、皮肤腺内及肌肉、肝脏等处都含有蟾蜍毒素,毒性比较强,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导致食用后中毒。蟾蜍还会携带寄生虫,食用后易引起曼氏裂头蚴病。建议市民不要吃蟾蜍,如果误食导致中毒,要立即到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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