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老百姓经常抱怨有骚扰电话打入,个人信息被泄漏。别怕,有法律保护你,国家刑法第253条就是这类犯罪的克星。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刘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借自己成立的公司非法获取个人信息70余万条。2018年5月29日,刘某某在杭州市被抓获,同年6月17日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近日,刘某某因犯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4年1月初,刘某某在北京成立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年11月4日,刘某某将该公司转让。刘某某在公司经营和从事同类业务工作期间,为寻找客源,于2017年4月26日向吴某(已判刑)微信转账300元购买财产信息13224条,公民个人信息22843条;同时刘某某从2011年起还通过购买、交换、网站下载等方式,非法获取财产信息123组、公民个人信息672088组,储存在自己的邮箱和U盘里。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非法获取财产和个人信息共计708278条,情节特别严重,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采信了检察机关的指控。
检察官警示:本案作案人利用公司营业机会非法获取个人信息70余万条,情节特别严重,建议对刘某某不适用缓刑;刘某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有坦白情节,可酌定从轻处罚。(法制网)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刘一凡)近日,市财政局组织实施了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完成了247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518个项目支出...
汉中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汉中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