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讯
11月10日,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凌晨冒雨出击,成功以和解方式执结一起被执行人长期躲避在外的积案,当事人韦某与冉某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2009年2月,韦某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将冉某起诉至法院。同年4月,法院判决冉某赔偿韦某各项经济损失共3.5万元。判决生效后,冉某仅支付了5000元,余款不仅拒不赔偿,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其甚至采取躲避、逃跑等多种消极行为逃避执行,致使该案一时陷入了僵局。
今年11月9日21时许,执行法官接到韦某的电话称,冉某的叔叔近期要办儿子的喜事,冉某已偷偷溜回家帮忙。得到消息后,执行法官立即将情况向局领导汇报,局领导立即联系全体执行人员,并部署执行方案。
11月10日凌晨,执行法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冒雨急奔冉某家。经过法官近1个小时的耐心教育,冉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主动与其家人商量还债问题。同时,韦某主动放弃5000元赔偿要求。当日上午,冉某的女婿将2.5万元一次性交到韦某手中,该案圆满执结。
(韦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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