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推行的一场“司法变革”引起广泛关注。在这场“变法”中,村民在村头就能了结官司,法官下基层为群众蒜皮之争说理讲法成常事,全县民事案件的收案数量大幅下降……
环江县法院创新思路推行的“驻村法官”新模式,有效满足了群众司法新需求,带来了众多利好变化。
广西权威法学专家认为,环江“驻村法官”是探索实践联动司法新机制的有益尝试,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可成为联动司法实践的新模板,极具推广价值。
新路子在困难中酝酿而生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广大群众对司法信赖和期待的不断提高,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以案件的形式不断涌入法院。从2008年起,全国法院受理案件的总量年均递增6%,到2013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高达1421.69万件,创历史新高。
与此同时,广大基层法院却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难题——案件数量增长快,法官资源却在大量流失,部分法官工作压力愈发增大。
环江是“老、少、边、山、穷”地区,又有近9万的外来移民和本地移民,司法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可想而知。
2012年1月至8月,环江法院共受理案件683件;2013年1月至8月,法院受理的案件增至1177件。也是在2013年,法院流失7名法官,部分法官要审判超过120件案子。
面对案件多、法官少的窘境,大多数单位都会“招兵买马”。而环江县法院却另辟蹊径,通过实践积累,以减少案件为目标,创新探索出“驻村法官”的模式,为解决这一普遍性难题提供了新路子。
据了解,目前,全国法院大部分案件来自基层。环江也不例外,而且更加突出。“我们每年受理的案件中,有80%以上的案件来自农村。只有强力整合司法调解、诉前调解和人民调解的资源,及时将农村各类纠纷化解在基层,才能实现案件数量下降的目标,进而减少司法支出成本。”环江县人民法院院长覃洪斌说。
所谓“驻村法官”,就是将法官下沉驻村屯一线,其出发点在于整合各类社会资源,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力求将绝大多数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主动作为,促进案件数量下降。
73名“法官”进驻143个行政村
今年3月初,环江县法院的73名“法官”统一着装,背上行囊,带着使命,奔赴全县143个行政村,为38万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知识。
然而,这次驻村,法官们都不轻松,不少法官要驻2个村。同时,没有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放着“家里”的审判主业不强化,下到村屯开展成效“微乎其微”的工作,法院的作法也备受争议。
面对压力,环江县法院没有退缩。在驻村之前,法院已对各村屯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系统了解农村纠纷的特点、现状和规律。
调查结果显示,在广大农村,邻里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因为缺乏法律意识,他们往往不是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反映合理诉求,而是意气用事,逞匹夫之勇,极易将矛盾扩大化,使民事纠纷升级成刑事案件,甚至会引发村屯之间群体性械斗事件。
“开展‘驻村法官\’的目的,就是把纠纷在形成司法案件前解决,将法院的审判职能主动向前延伸,着眼矛盾的实质性化解,创新社会治理的工作机制。”环江县法院副院长莫木顶介绍。
事实上,调解矛盾只是驻村法官的主要职责之一。驻村法官还肩负着宣传法律知识,指导村屯制订《村规民约》和各类民事纠纷化解的线路图,并参与所驻村屯的疑难复杂纠纷调查取证等重任。
水源镇山洞村是最早推行法官驻村的试点村。自2012年开展试点工作至今,该村一直保持着零诉讼。这给环江“驻村法官”工作的全面推广坚定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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