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讯
近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在怀群镇召开现场会,部署在全县推行“1+2+n”社会管理模式,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今年初,该县借鉴天峨县“云榜经验”和都安县“一村一警”经验,创新推行“1+2+n”的社会管理模式,并在怀群镇进行试点,该镇今年发生的3起刑事案件全部破获,查处治安案件4起,成功调解各类纠纷5起,查处违章车辆17车次,教育23人次,取得良好效果。
该县在农村实行“1+2+n”警务网点化模式,即1名民警+2名干部(1名新农村指导员、1名乡镇包村干部)+n名网点员(村干、屯干、农村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抢险救灾员、治安信息员、交通安全员、义务消防员、护校员、护厂员、护矿员等)
。在城区社区则实行“1+2+n”警务网格化模式,即1名警长+2名警员+
n名网格员(乡镇联系干部、社区街道干部、单位内保人员、协警等)。
该县从公安机关中选派民警到村(社区)挂点,全县125个行政村都有一名民警进驻或挂点;16个社区有1名警长和2名警员负责。公安派出所所长担任或挂任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驻村(社区)民警兼(挂)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或村(社区)委会副主任。县直单位联系干部、乡镇包村干部按县委的安排和乡镇确定的村进行包村挂点。
驻村(社区)民警每月进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8天,挂点民警每月进村(社区)工作不少于3天,负责开展安全防范、信息收集、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等工作。县直单位联系干部进村工作每月不少于3天,乡镇包村干部进村时间不得少于乡镇规定的进村工作时间。按照县委安排和乡镇确定包村挂点职责开展工作,与公安机关驻村挂点民警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指导、服务及掌握社情民意、维稳等工作。
该县推行“1+2+n”社会管理模式取得初步成效。今年3月26日,该县发生一起致3人死亡的命案,在侦破这起重大命案过程中,“2”和“n”积极行动起来,驻村民警、新农村指导员、乡镇包村干部、村屯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各级治安联防组织,围绕案发现场层层设立包围圈,配合公安机关设卡拦截,仅用七个小时便迫使犯罪嫌疑人缴械投案。4月6日凌晨,怀群镇轮洞村轮洞屯发生一起命案。一名青年凌晨被人打伤倒在路边,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案发时夜深人静、无人目击,案件线索十分少。但案件侦破组民警紧紧依靠“1+2+n”的凝聚力量,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破案线索,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4月13日,在“n”的积极动员下,犯罪嫌疑人在深圳投案自首,命案成功告破。4月以来,四把派出所、禁毒大队联合行动,在四把镇开展扫毒行动,在“1+2+n”的大力协作下,先后抓获涉毒人员22人,打掉4个贩毒窝点,群众拍手称快。
(韦如代
张文芳
吴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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