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讯
南丹县某村农民毛某,在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树开荒。日前,南丹法院以毛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其罚金2000元。
今年1月,毛某用油锯擅自将自家管理的位于南丹县城关镇鸳鸯桥村拉岜屯纳祥坡生态公益林内的老化板栗树及杂树全部砍伐,并种上杉树幼苗。经南丹县林业部门测算鉴定,被砍伐林木的立木蓄积量18.4立方米。
南丹法院经审理认为,毛某的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遂作上述判决。
(莫崇耀
莫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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