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河池市南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就关于锑银多金属综合回收循环经济及环境治理产业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河池市南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锑银多金属综合回收循环经济及环境治理产业升级改造工程。
工程概要: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池市南丹县车河镇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区内,紧临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锌冶炼厂区,交通便利。
本项目建设一条以脆硫铅锑矿、银铅渣料及银精矿等为原料的锑银多金属综合回收生产系统。采用“富氧侧吹氧化熔池熔炼—热态氧化渣富氧侧吹还原熔池熔炼—热态还原渣富氧连续烟化吹炼—热态锑银粗铅合金直接初步火法精炼脱铜—大极板电解精炼—阳极泥火法熔炼”工艺,综合回收锑、银、金、铅、铜、锌、铋等有价金属。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库及配料、熔炼、电解、阳极泥库及配料、阳极泥处理、锑氧配料及输送、锑铋分离、除铋锑氧还原熔炼及精炼、金银电解、铋回收等车间,以及制酸系统、余热锅炉,同时配套建设氧气站,压缩空气站,化学水处理站,煤气站,热力管网等。项目属于异地搬迁改造工程,所有建设内容全部异地新建,项目完成后,河池市南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现有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六圩镇的铅锑冶炼系统将全部拆除。
本项目产品产量为精锑14556.47t/a(Sb
99.65%)、银锭631.70t/a(Ag99.99%)、电金
263.31t/a(Au99.99%)、铅锭100000.00t/a(Pb99.994%)、铋锭173.13t/a(Bi99.99%)、硫酸132548.86t/a(H2SO498%)、铜锍6472.48t/a(Cu40.38%)、次氧化锌25730.83t/a(Zn60%、Pb5.08%)。
本项目需消耗脆硫铅锑矿(干基)77181.03t/a、银精矿(干基)142359.7t/a、铅银渣料(干基)50000t/a、浮选银精矿(干基)12000t/a。生产新水用量4053m3/d,生活用水量47m3/d,生产系统供水主要来源于美女坡水库、茅坪、义山、坡前、刁江等取水点。项目由电网和余热发电机组共同供电,外部电源引自220kV南方变电站。供热由项目余热产低压蒸汽供热。
本项目总投资为148615.05万元,环保投资为14203万元,占总投资的9.6%。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
(1)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敏感目标的SO2、NO2、PM10、硫酸雾、Pb、As、Hg、Cd的1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及年均浓度贡献值均达标。各污染物的浓度叠加值均达标。
(2)非正常工况下,特别是制酸系统发生故障的情况下,SO2贡献浓度值将显著增加,因此应极力避免此类状况的发生。
(3)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4)本项目厂界所有大气污染物1小时浓度全部达标。
总体来看,本项目无论从选址、污染源排放强度与方式、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以及预测评价结果来看,从大气环境影响方面考量均可行。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995m3/d,全部进入锌冶炼厂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38m3/d进入锌冶炼厂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抑尘。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经初期雨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生产补水回用。本项目所有生产废水均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以地下水数值模拟为手段,建立了评价区水文地质概念模型、流场及溶质运移数学模型及数值模型,在充分分析项目水污染源分布及特征的基础上,对污染风险最大的污水处理站污酸调节池、烟化炉水淬渣冲渣水池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废水泄漏情景,并进行了30年的风险预测。结果表明:
①污水处理站污酸调节池的防渗系统破裂导致废水泄漏至地下水的情况下,从污染迁移途经上看,污染物在30年内可能会迁移到厂址东南侧的小溪,进而可能污染到马浘流沟、刁江;而在风险污染源处实施相应级别防渗措施并保持防渗系统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则项目的生产运行不会对项目周围及下游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②烟化炉水淬渣冲渣水池的防渗系统破裂导致废水泄漏至地下水的情况下,从污染时间、迁移途经及污染范围上看,污染物污染过程的持续时间较短,且基本维持在厂界范围内,对项目周围及下游地下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而在风险污染源处实施相应级别防渗措施并保持防渗系统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则项目的生产运行更不会对项目周围及下游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前提下,从地下水环境方面考量,本项目可行。
4、噪声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水泵、空压机、余热锅炉排气管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周围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设备噪声不会对厂区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烟化炉水淬渣和煤气发生炉烟灰外售给水泥厂;砷碱渣、污水处理砷渣、苏打渣和碲渣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煤气发生炉炉渣外售建材厂或铺路;废触媒由触媒生产厂定期回收;污水处理石膏渣送锌生产系统挥发窑处置。其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渣,返回相应的生产工序作为生产原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因此,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池市南丹县车河镇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区,紧临南丹南方公司锌冶炼厂区,项目占地类型为三类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影响
项目涉及的风险场所及主要风险物质为:SO2、硫酸、CO、NaOH等。其中CO和SO2容易造成气相毒物污染的环境风险事故,其影响范围一般较大。而硫酸一般容易造成液相环境风险事故,相比CO和SO2泄漏产生的气相毒物污染事故其影响范围较小,一般在厂界范围内。
本项目制定了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预案,保护和减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评价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的危害。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库及配料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达标外排;侧吹氧化炉、侧吹还原炉、烟化炉、精炼锅、铜浮渣反射炉、阳极泥侧吹还原熔炼炉等产生的烟气,经除尘、脱硫等措施处理后集中通过60m高烟囱达标外排;贵铅炉、分银炉、精炼炉、铋转炉、铋精炼锅、锑铋分离炉、锑氧还原熔炼炉、电解及成品库电铅锅等产生的烟气,经除尘处理系统处理后集中通过80m烟囱达标外排;金银电解槽区域通风废气经碱洗塔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达标外排;煤气站通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达标外排。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995m3/d,主要包括硫酸、金银电解污水和一般工业废水,依托锌冶炼厂现有污水处理站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回用。处理工艺采用“石灰加铁盐”以及膜处理法。处理后水质能够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本工程无生产废水外排。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水量为38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等。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抑尘。处理后出水水质能够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用于厂区绿化降尘。
3.噪声控制措施
对选用的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可以有效减轻设备噪声对厂界的贡献值,基本不会使厂界现状噪声发生改变,不会对厂区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烟化炉水淬渣和煤气发生炉烟灰外售给水泥厂;砷碱渣、污水处理砷渣、苏打渣和碲渣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煤气发生炉炉渣外售建材厂或铺路;废触媒由触媒生产厂定期回收;污水处理石膏渣送锌生产系统挥发窑处置。其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渣,返回相应的生产工序作为生产原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5.地下水防控措施
根据地下水预测结果,对项目建设提出了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水质动态监测及管理措施、应急预案措施等。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并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设计过程中考虑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生产过程采用先进的密闭式设备,配备高智能、高精确性的自动化管理系统及监控装置确保冶炼烟气在设备中运行。侧吹熔炼炉采用负压操作,过程中产生的SO2都在装置中安全运行,绝大部分都以硫酸的形态得以回收,排放的尾气符合环保的要求。
②设计上考虑了完善的硫酸输送系统,硫酸及溶液都在密闭容器及管道中安全运行,设置液位计、安全回流管道、事故集液池等,确保生产安全。采取有效的通风设计,使车间酸雾浓度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③各生产车间都采取了通风除尘设计,下料点采取通风罩密封、机械抽风、布袋除尘器除尘;各冶炼炉采取负压操作;烟管及除尘器卸灰装置均采用密封型,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减少粉尘的逸出,创造尽可能好的工作环境。
④原料系统配备完善的化验检测设施,进行合理的配料,保证冶炼过程产出可以预料的正常产物;负压操作保证冶炼烟气不逸出炉外;操作工人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⑤制氧工艺选择安全性高的变压吸附装置;设置在主生产区之外,保证必要的安全距离;制氧站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安全设计;输氧管道严格按规范配置;配备计算机控制系统、仪表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及控制氧气的泄漏。
⑥加强管理,防止柴油发生泄漏。
(2)水污染事故的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水污染系统的事故应急系统包括:15000
m3初期雨水池、1200
m3硫酸系统废水事故池、100
m3电解系统事故应急池、3000
m3围堰。本项目水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具有16300
m3的事故污水缓冲能力,可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时废水不外排。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及环评建议
河池市南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锑银多金属综合回收循环经济及环境治理产业升级改造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大气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告知或到河池市南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查阅的方式获取环评报告简本(具体联系方式见下),同时也可以通过第二次信息公示的网站下载环评报告简本。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河池市南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133号
电话:(0778)2298508、7358158
传真:(0778)2287077、7358159
联系人:周裕高
通信地址:广西河池市南丹县车河镇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区
邮编:547204
邮寄单位:
南丹县南方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邮件:nfsh2286769@163。com
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联系方式:
电话:(010)63249501、63299490
传真:(010)68324912
联系人:
周连碧、林星杰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3号楼1211室
邮编:100160
邮寄单位: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电子邮件:xingjielin@sina。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河池市南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锑银多金属综合回收循环经济及环境治理产业升级改造工程所在地或/与本工程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在本项目所在地网上公示的方式对项目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环评报告初步结论向公众进行介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对本项目有意见或提出建议,可在第二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河池市南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反映。
(九)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和社会现状的看法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预期是什么,包括公众对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的看法。
·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
·公众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补偿措施的意见。
·除上述内容外,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应就特定的问题进行补充调查。同时,应允许公众就其感兴趣的个别问题发表看法。
·公众可出具书面意见致信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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