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六寨法庭位于国道210线六寨段,与贵州省的独山县、平塘县和荔波县交界,管辖芒场、六寨、月里、中堡四个乡镇。近年来,该庭庭长向兆恒每年审理150多件民事案件,足迹遍布辖区44个社区村委699个自然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抒写一名基层法官司法为民的情怀。
法官“多跑一点”,群众“少累一点”
“法官多跑一点群众就少累一点,要尽量减轻群众的负担。”这是向兆恒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六寨镇拉堡村纳八屯是六寨镇最为偏远的一个自然屯。77岁的老人卢永桃十多年前妻子就已经去世,他一人在一间泥瓦危房中独自生活。最近几年,老人眼睛几近失明,生活无法自理。在要求与两个儿子居住未果后,老人将两儿两女诉至六寨法庭,要求子女出资建一间水泥砖房、帮助治疗老人眼睛并按月支付老人生活费和照顾生活起居。5月26日,向兆恒和书记员小覃、法警小蒋一行驱车来到纳八屯开庭。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于法于情都是你们应尽的义务”,一开庭,向兆恒就对老人提出的诉求表示支持。最后,在向兆恒的调解下,大儿子愿意接老人回去同住,小儿子愿意支付老人每月200元赡养费。
立足群众需要
落实便民举措
从中堡乡到六寨镇路程往返需要四个多小时,村民到法庭立案就需要两天时间,常常是头天来办事第二天才能返回。今年4月,六寨法庭推出一项便民措施,减轻了群众的诉累。对此,中堡苗族乡大水井村拉前二屯的黎启高深有感触。
2013年11月26日,黎启高被一辆贵州牌照的大货车撞成轻伤并致部分残疾。2014年5月22日,黎启高将肇事车驾驶员起诉到六寨法庭。在立案时,书记员小覃告知黎启高诉讼费不用到南丹县城交纳了,可以直接在六寨镇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存。当天,黎启高交纳了诉讼费后,中午就可以返回中堡,不用等到第二天了。
原来,在今年4月初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中,有当事人反映到六寨法庭立案比较麻烦,法院的诉讼费缴纳账户设在县城的农业银行,而六寨镇没有农业银行网点,法院又不可以代收,当事人交纳诉讼费要到南丹县城,往返耽误时间,增加了群众不必要的开支。
针对此意见,法庭十分重视,决定在六寨镇农村信用合作社开设一个法院账户,预存部分资金用于代缴群众转存诉讼费产生的手续费,以后所有到六寨法庭立案的群众都可以直接通过信用社实行跨行转存诉讼费。“法院的这项措施不但免除了当事人的手续费,还节约了群众往返南丹的其他费用开支,方便多了。”一名当地群众说。
直面问题
办好精品案
六寨法庭在审理案件时,努力让群众从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4年4月18日,南丹县月里镇立外村妇女韦某到六寨法庭起诉离婚,法庭立案后定于6月12日开庭。因被告莫某长期在外打工,法庭就以邮寄方式将材料邮寄到莫某家中。开庭前,法官收到邮寄底单显示莫某本人已签收。6月12日莫某未到庭,法庭认为莫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为由进行缺席审理。当法庭制作判决书正准备送达时,莫某到法庭反映其刚收到应诉材料。为慎重起见,法庭决定组织双方进行一次调解。最后,因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都同意离婚,法庭以调解方式结束了这段婚姻。
六寨法庭管辖的地域宽阔,直接送达司法文书比较困难,邮寄送达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但有时会出现当事人未收到材料家人代签的现象,从而导致程序不合法。“我们不回避问题,遇到这类情况我们悔谨慎处理,宁可多花一些时间,也不能出现错案。”向兆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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