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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翡翠花园小区一路段亮灯? 市政管理局回复说该路段属小区内部管理小区物业称开发商未移交属市政配套道路

来源:河池日报 2012-11-02 00:21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

 

李婷婷

 

见习记者

 

覃楚芳)10月25日,网友“乱聊”在河池网“网络问政”专区发帖说,河池城区有一条从五中穿越翡翠花园小区至文体路的巷道,整条路没有路灯,加之小车存在乱停乱放现象,小区居民进出很不方便,希望该小道能尽快安装路灯,乱停乱放现象有人管管。

11月1日,记者来到翡翠花园广场。韦女士正领着8个月大的孙子在翡翠花园玩耍,一提起该路段,她说该路段一到晚上就很黑,出去怕摔倒,更担心安全问题。她提到,10月份翡翠花园广场附近装了一个路灯,但是只在10月30日亮过一次,而且灯光只照着广场中心,不够光亮。韦女士说,这条路段起码应该多安装几盏灯。他们业主也曾就安装路灯问题向物业反映过,但是物业以部分业主没有交物业费为由拒装灯开灯。

在走访中,一些业主表示,该路段没有路灯,尽管路边有店家晚上经营,有灯光映射出来,走路没有什么大碍,但是店家打烊后,就黑乎乎的了。该路段属于小区道路,物业公司有责任管理。

市市政管理局接到网友反映后,10月29日在“网络问政”专区回复说,经过该局工作人员赴现场查看,发现该路段属小区内部道路,路灯及车辆停放秩序等问题应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维护与管理。

对此,管理该小区的广西银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兰总经理称,按照规划,准确地说这条路段应该是小区市政配套道路,应该归属市政部门管理。他表示,由于开发商从2006年至今一直没有移交这条道路给市政部门,就应该由市政部门要求开发商履行移交事宜。物业公司只是经营性企业,不是行政机构,而且和已经被注销的开发商公司是两个独立企业,没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履行移交事宜。

兰总经理说,在道路权属未分清之前,路灯的电费由谁出是一个问题,道路乱停车也没有办法去管。物业公司曾就移交这个问题发函给社区、街道办以及房产局,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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