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农阳光办[20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新型农民培训新形势和新要求,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标新型农民培训机构,现将培训机构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资质;
3、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基地和业绩;
4、熟悉现代农业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第三产业等相关培训,具备相应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师资等基本条件;
5、培训场所和实训基地贴近农民,方便农民接受培训;
6、能够随时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等;
7、愿意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宏观指导下,积极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培训任务;
8、对历年培训的培训机构在近三年内培训工作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认定报告;
2、拟申报培训专业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
3、承担培训工作情况;
4、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6、培训资质证明或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7、聘任教师聘书复印件;
8、培训教师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三、培训项目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农业专业技术培训项目。
四、认定程序
坚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培训机构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县阳光办组织专家组评审的方式择优认定,报省、市阳光办备案。
五、上报时间及要求申报材料一式叁份报县农委科教科,上报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联系电话0551-6662320。
特此公告
长丰县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新闻推荐
农村广播是党和政府传递声音的重要途径,是服务农民的便捷通道,在新农村建设中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07年,全县大力推进广播“村村通”工程,吴山镇也将广播“组组通”纳入全镇重点工作,多方筹措资金...
长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长丰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