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招投标中心承担着全县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繁重交易业务,依据规定招标时限相对固定这一现实特点,如何进一步提升招标采购效率、确保招标项目实现“进的来、办得快、质量高、效果好”的工作目标?中心在立足规范业务办理的基础上,特别注重招标服务效率的再提升,探索创新了多种有效措施,实现招标办结时限的最大突破,以适应全县大建设、大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是受理告知“一单清”。凡进中心交易的项目,受理人员在首次接待时,必须一次性向委托人告知清楚,并提供项目所需资料告知单,做到“一单清”。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项目受理通知单》;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项目不予受理通知单》,并注明所缺资料,避免业主不必要的往返奔波,最大限度缩短项目前期受理时间。
二是限时办结紧安排。对受理后的项目,全部实行分项编码,计划管理,详细载明招标公告、网上报名、招标文件编审发放、补遗答疑、开评标的具体时间。建立责任到人、延时报告、逆向追查等工作机制,要求限时办结。2010年,所有办结的项目,平均办结时限不到20天。投资1200万元的北城区蒙城北路延伸段及龙湖东路绿化工程,仅用5天即告办结。
三是打捆操作求高效。针对部分性质相近、要求基本一致的招标采购项目,中心采取整合打捆、并联作业、统一对外招标的方式,既增强了项目的整体吸引力,又提升了整体业务运作的办结效率。如投资近2.6亿元的朱巷、杨庙整村推进项目,通过采取整合打捆、并联作业等方式,从2月26日受理到3月23日,仅用了24天全部办结。
四是特事特办不迟延。紧密围绕县中心工作,做好招投标业务优质高效办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分清轻重缓急,对事关全县发展大局的项目,采取合并办事程序,精简操作环节,缩短工作流程,做到“特事特办”、随到随办。如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中心采取倒排时间和工作量等方式,力求将内部作业时间压缩到极限,从而推进了全县校安工程早施工、早建成、早使用。
五是创新方法求进度。对于技术含量不高、投资金额不大的小项目,出台了《长丰县小型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简易操作管理办法》。通过实行简易操作办法,一个项目只需3-7天即可办结,极大提升了项目办理效率,实现了高速招标。
中心通过实行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多项强有力举措,使原本按规定约需30个工作日才能完成的项目,现只需5-20个工作日即可办结。2010年,中心共办结建设项目招标264个,平均用时13天,比规定时间提前了17天,所办理的全部招标项目实现了规范、高效办结,未发生一起有效投诉,为项目后期建设争取了宝贵时间,强力推进了全县大建设、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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