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生,把更多关注的目光投向困难群众、投向百姓生活中的难点问题……”近日,县民政局在全市民政民生工程调度会上作上交流发言,其中农村低保和医疗救助工作全面进入规范化管理,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去年,我县于5月份全面完成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同时还进行季审,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取消,第四季度末,全县低保对象为17329户、39124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3953.5万元。与此同时,我县在医疗救助工作中,及时出台《长丰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扩大了救助病种,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住院治疗不再受病种限制,只要住院治疗即可获得救助。1-12月份共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60960人,发放救助资金873.48万元。从去年12月18日开始,我县在合肥三县中率先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结算,救助对象出院时即可从医院拿到救助金,极大地方便于民。
在农村低保工作中,我县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受到省市的高度关注与肯定。一是领导重视抓落实。领导重视是做好民生工程的关键。为了抓好落实,县成立了城乡低保工作领导组,分管县长任组长,民政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审批组,采取乡镇上报集中审核、审批和直接到乡镇进行审核、审批的方法进行。二是分类施保抓重点。将全县困难群众分为三类,将摸清一类最困难对象,重点保障一类对象的生活,作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三是监督检查抓正常。县里成立了督查组,对乡镇农村低保工作全程进行督查指导,并结合《长丰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实行低保监督员制度,使农村低保和医疗救助的督查工作走上常态化。四是档案管理抓统一。在档案管理上,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购置档案柜,统一购置档案袋、档案盒,统一档案需保存的资料,统一装订格式,做到“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五是严格审核关,做好“三清四核实”。在2010年度审核审批工作中力求做到“三清四核实”“三清”,即清理低保户中的死亡人员、出嫁人员;清理享受失地保障的低保户;清理因收入提高不符合低保政策户。“四核实”,即:核实低保户家庭享受人口是否准确;核实家庭收入情况;核实低保户家庭是否有大病、重残、单亲等特殊困难,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核实低保户提供材料是否齐全,使农村低保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今年,我县将进一步细化任务,创新措施,加强调度,继续大力推进农村低保和医疗救助工作,切实把这项民生工程实施好。县民政局负责人表示,一是全面开展低保动态管理,完成农村低保提标准工作,同时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工作;二是制订《长丰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结算程序,结算医院从县内定点医院扩大到省、市定点医院。
(杨维礼李德龙沈晓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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