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市民政局有关会议要求,近日,县民政局召开了由各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和低保工作具体经办人参加的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培训会,至此全县农村低保年度审核动态管理工作全面开展。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县民政局制定了《长丰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长丰县2011年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具体操作规程》,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对申请要求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要按规定程序逐户做好调查、评议、审核、审批、公示等各项工作。2011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为1200元,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一类保障对象中的“三无人员”享受全额农村低保待遇年1200元/人;一类保障对象中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家庭,大病患者家庭,子女未成年或成年子女在校接受教育的单亲困难家庭,享受年801-900元/人补差标准;二类保障对象享受年700-800元/人补差标准。三类保障对象享受年500元/人差额补助,整个工作将于4月底结束。(沈晓培)
新闻推荐
水湖镇高度重视合淮同城快速通道建设工程,他们成立专门组织,深入涉及的费岗村11个村民组,广泛耐心地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取得村民的理解和支持。现已拆迁房屋5700平米,丈量土地428.5亩,前期工作进展顺...
长丰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长丰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