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三次会议精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务求民生工程取得更大成效。2011年,县委、县政府决定继续实施省政府确定的33项民生工程,与2010年相比,新增3项,调整完善6项,退出3项,继续实施的24项。全年计划投入各级财政资金46896.4万元,新建和改扩建各类工程3399处,补助救助人数99.6万人次。现将33项民生工程主要政策内容予以宣传,欢迎广大农民朋友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民生工程的实施。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0元的农村特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并按照困难程度实行分类施保补差,其中,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保障对象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补助;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饮食控制无效者)、恶性肿瘤、肝硬化、肾透析、肾移植、白血病、红斑狼疮等大病患者,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子女在校接受教育的保障对象给予每人每年801-900元补助;对因灾因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临时困难的保障对象给予每人每年700-800元补助。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及其他保障对象给予每人每年500元补助。补助资金按季打卡发放到户。
2、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将全县农村“五保户”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其中,对农村居民五保户按年人均供养标准1800元给予补助,城镇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纳入当地城镇低保,按年人均供养标准3360元给予补助。农村五保补助资金按季打卡发放,城镇集中供养五保按月打卡发放。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凡我县境内农村居民按照自愿原则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人每年筹资1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省财政补助45元,县财政补助15元,农民个人缴费30元,其中,五保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缴费从县医疗补助资金中解决),如遇政策调整参合缴费和财政补助金额可根据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将省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为五类,1类医疗机构中的杨庙、岗集、双墩及双凤医院起付线为300元,县内其他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70%;2-4类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1200元,报销比例为65%-55%;5类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50%。对五保人员、低保人员凭五保证和低保证,起付线内费用纳入补偿,五保户住院报销比例在规定标准内提高10%;最高补偿限额:在一个参合年度内累计医疗费用最高补偿限额为8万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参合的产妇住院分娩(含手术产),按300元的标准享受定额补偿。补偿资金一次性打卡发放到户。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自愿原则,将全县所有非从业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参保范围。筹资标准、报销补偿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相同政策。
5、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重病患者、大病且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救助的主要病种:恶性肿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脑中风、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肾病综合症、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肝硬化)、急性心肌梗塞、需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治疗的心脏大血管疾病、需住院治疗的精神分裂症、艾滋病、晚期血吸虫病、重症慢性病和医疗费用较高的其他病种。救助标准:五保户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农村合作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后,剩余部分全部给予救助;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农村合作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后,10000元以下的按40%给予救助,10000元以上的(含10000元)按50%给予救助;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大病且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实行年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按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救助比例。除五保户外住院救助对象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2000元。
6、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制度。对艾滋病、结核病、急性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病人及时进行免费检查和医疗救治,并对其医疗救治费用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对因艾滋病造成的特困对象实施生活救助;对人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霍乱、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以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人进行免费医疗救治。生活救助标准: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艾滋病病人,给予每人每月150元补助;因艾滋病导致父母双亡的孤儿,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补助;因艾滋病导致父母一方亡故的子女,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补助;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补助;因艾滋病导致子女亡故且无其他人赡养的60岁以上的老人,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补助。对现症贫困结核病患者给予每人每年最高限额900元补助。
7、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民健康水平。2011年,完成1个村卫生室、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任务,使全县村卫生室达到197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12个。
8、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课程教科书;对经济困难家庭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其中,小学生每学年750元,初中生每学年1000元。补助资金分春、秋两个学期打卡发放到人。
9、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2011年,计划解决6.28万名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完成建设11处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铺设主管道73公里,使供水水质达到国家要求,对水厂实施监督管理,严格收费标准。
10、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给予奖励扶助,直到亡故为止。国家统一奖励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年720元,其中,只生一个独生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增发240元,子女死亡且无子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另外增发720元;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特殊困难家庭给予特别扶助,其中,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的特别扶助金,属于独生女的每人每年增发120元;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每人每年960元的特别扶助金,我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发120元。扶助金自女方年满49周岁(单亲男方年满49周岁)开始领取,直到亡故为止。补助资金一次性打卡发放到户。
11、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011年,完成55个20户以上已通电广播电视盲村“村村通”建设工程,使其能够收听收看到中央和省的4套以上广播节目、8套以上电视节目以及市县的广播电视节目。
12、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对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资助。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中职学生资助期限为2年,普通高中资助期限为3年,每生每年1500元,补助资金按春、秋两个学期打卡发放到人。对中等职业学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政策。
1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自2006年7月1日起,20年内对大中型水库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直补资金按季打卡发放到户。同时,实施扶持项目,重点解决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脆弱等突出问题。
14、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制度。按照“住有所居”的目标要求,对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4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家庭(限于县城和双墩镇城镇居民)给予住房保障。2011年,住房补贴保障户数不低于500户,开工建设1942套公共租赁住房。
15、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加速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进程,改善和提高贫困白内障患者的生活水平和质量。2011年,全县计划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157例。
16、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继续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新建和改扩建力度,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同时,进一步完善功能和设施,规范管理。2011年,完成新建敬老院4所,新增床位720张,并确保五保床位入住率70%以上。
17、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制度。保障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需要,对享受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且残疾等级二级以上的残疾人实施生活救助,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制度,每人每年补助500元。
18、新型农民培训工程。为增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农业转型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农村社区化、农民现代化,实现农业争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可持续发展。2011年,全县计划对5790人实施新型农民免费培训。
19、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继续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2011年,全县计划对2900人实施农民工技能免费培训,培训合格率90%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达到60%以上。
20、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继续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降低孕产妇、婴儿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全面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11年,全县计划完成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人数5000对以上,检查率80%以上;对所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适龄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达90%以上,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的乙脑、流脑、甲肝等3种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80%以上。
21、农家书屋工程。为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改善农村文化环境,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促进新农村建设。2011年全县建设完成120个“农家书屋”。
22、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按照实现乡乡有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目标,逐步健全和完善县乡村三级文化服务网络。2011年,全县完成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23、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服务“三农”,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有效提高农户参保率,确保损失赔付兑现率,完善建立常态、持续、长效的农业保险制度。2011年,全县计划完成水稻参保面积64万亩、油菜28万亩、小麦36万亩,参保能繁母猪2万头、奶牛400头。参保资金政府补助60%-80%,农户缴费20%-40%。
24、农村沼气建设工程。继续大力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环境建设。2011年,建设以“一池三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户用沼气项目500个,乡村服务网点5个,县级服务站1个,大中型沼气工程1处。
25、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继续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消除安全隐患。2011年,完成2010年开工建设的列入国家新编规划中的小(Ⅰ)型水库6座、省计划小(Ⅱ)型水库6座;新开工建设省计划小(Ⅱ)型水库3座;剩余列入国家新编规划的6座小(玉)型水库,待国家投资计划下达后开工。
26、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加强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2011年,完成2010年开工建设的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并投入使用。
27、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改善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加强农村留守儿童课外场所建设,完善和建立农村留守儿童课外健康成长关爱体系。2011年,在7个乡镇创办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依托农村中小学校确定建立80个留守儿童之家。
28、光荣院建设。建立健全孤老优抚对象集中供养服务体系,促进双拥优抚工作和老年事业健康发展。
29、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全面启动经济困难地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困难家庭居住安全问题。从2010年到2014年,用5年时间配套建设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探索建立“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卫生保洁制度。2011年,完成2000户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完成4个乡镇的农村清洁工程建设任务。
30、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切实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和综合防灾能力,对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等三类校舍进行加固或重建,使其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2011年,完成50所中小学校校舍加固工程,加固面积87497平方米。
31、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在全县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采用财政奖励补助的办法,支持和鼓励农民开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新农村建设。
32、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从2011年开始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33、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继续在全县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进一步扩大城乡消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其中,家电下乡财政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助,家电以旧换新财政按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助。
县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
新闻推荐
在市国土局选派干部夏继松的协调下,4月18日下午,市国土局直属党委专职副书记童天平一行来到罗塘乡尹集小学,向该校捐赠了两台电脑及打印机、图书等有关办公和教学用品。一年多来,夏继松在做好本职工...
长丰新闻,有家乡事,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长丰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