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组织领导。按照市、县《关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杨庙镇及时成立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杨庙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工作方案》、《杨庙镇“四议两公开”制度实施方案》、《杨庙镇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纪检、组织、农业、财政、民政等部门的工作职责,纳入各部门年终目标考核,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牵头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各村居党组织书记是“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村会计具体负责,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抓宣传发动。杨庙镇坚持把宣传发动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首先是积极开展政策宣讲,镇村两级充分利用广播、公开栏、条幅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意义、任务、目标、内容等,逐户发放明白纸1万多张,并张贴到村组,促进群众从认识“阳光村务”到参与监督实现,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受理群众关于“阳光村务工程”实施情况的投诉。其次是搞好业务培训工作,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培训会后,杨庙镇以农村集体“三资”与委托代理服务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为主要内容,先后组织镇村两级人员专题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达300人次。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基层人员较好掌握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程序、环节、要求,明白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什么建、怎么建、作用怎么发挥等问题,为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抓督查考评。为保证“阳光村务工程”的顺利实施,镇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汇报会议,听取各村居工程实施情况汇报,了解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并列出下月重点工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2010年,杨庙镇调整了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增加“阳光村务工程”在千分制中的比重,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干部责任制挂钩。充分发挥人大、纪委等职能,开展督查,镇督查组每月到17个村居检查指导一次。督查考评的常态化开展,破除了部分干部群众“一阵风”的错误认识,保证了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抓工作保障。一是人员保障,从镇相关部门共抽调8人参与日常工作。二是办公场所保障,杨庙镇在办公场所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安排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在各村居新建了标准化公示栏,作为“阳光村务工程”的重要阵地;对颜岗、云峰等四个办公面积不够的村活动室进行改建、扩建。三是经费保障,加大对村居经费补贴力度,给予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年500元补助,一般委员每年300元补助。
五是抓工作实效。杨庙镇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与村级重点工作、难点村治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村干部值班坐班述职述廉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时刻把群众认可作为第一要求,把群众受益作为第一标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以来杨庙摸清了全镇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情况,建立了台账,实行网络化动态管理;登记了土地流出意向信息630条,涉及农户3220户。帮助孔岗村流转交易土地400多亩,带动了周边群众发展草莓生产;帮助十井村农业产业示范园流转土地近千亩,增加村民收入。通过“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始终让村干部有了被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群众有了参与和主动监督的意识,改进了村干部的工作作风,增进了村干部与群众的联系,尤其是群众敏感的计划生育、低保救济、收入开支都有了一本公开账、明细账,“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
(张文张育德乔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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