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20)期
根据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对下列已申请登记的房屋进行公告,如有异议,应于15日内向受理单位申请异议登记;如无异议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合肥明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房屋坐落位置:双凤工业区金泰路008号3#;建筑面积:3791.02平方米
申请人:合肥锦华印务有限公司;房屋坐落位置:双凤工业区凤麟路20号1#;建筑面积:2413.21平方米
申请人:合肥彩虹地砖有限公司;房屋坐落位置:双凤工业区凤麟路8号1#;建筑面积:2231.92平方米
长丰县房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1—6675747
201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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