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农机局、市财政局批复实施的《长丰县2011年度第二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长农机〔2011〕20号),经申请登记审核,确定程春等31位农户为我县2011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对象。
公示时间:9月19日--9月25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9月26日--10月10日由本人到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并自行到省农机局公布的农机补贴经销商处议价,减去国家规定的补贴款后差额购机。逾期未领者,补贴指标失效;在30日内或第二批补贴资金结算前未购机者,视为自动放弃补贴指标;对经核查不实或不符条件者补贴指标作废。以后按登记时间排序替补。
咨询及举报电话:6668211、6661126(县农机局);6671423、6670747(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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