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和《2011年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奖补(验收类)操作规程》(合农[2011]119号)要求,各乡镇对照条件和标准,进行了认真筛选、公示、推荐,县农业委员会、县财政局组成初验小组,对各乡镇推荐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逐一进行了初验,根据初验情况,拟推荐长丰豸铺农作物病虫害机防专业合作社、长丰县陶楼乡新丰水果专业合作社、长丰县新飞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长丰县腾飞养殖专业合作社、长丰县康达养猪专业合作社、长丰县先红养猪专业合作社、长丰县万禾养猪专业合作社、长丰县左店乡淮光植保专业合作社等八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市级示范合作社,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11年10月11日至2011年10月15日(公示期限为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向长丰县农业委员会反映。
长丰县农业委员会联系电话:6662590
长丰县农业委员会
长 丰 县 财 政 局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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