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下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地调解了一次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
原来,不久前,埠里村唐某之子骑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在埠里街道上行使时与本村村民张某驾驶的拖拉机相撞,造成唐某之子锁骨骨折,张某当时把唐某之子送到了医院治疗,并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当唐某之子痊愈出院后,唐某向张某索要医药费五千元,张某不服,认为要求过高,不愿支付,为此双方提出申请,要求下塘镇调解委员会出面调解。镇调解委员会在深入调查后,认为张某应承担主要责任,但唐某之子骑摩托车时速度过快,且是逆向行驶也要负责次要责任,理应承担部分医药费。在调解委员会的劝说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张某同意支付医药费四千元,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
(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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