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按照WHO国际药物监测合作中心的规定,药物不良反应(简称ADR)系指正常剂量的药物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机能时出现的有害的和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该定义排除有意的或意外的过量用药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抗血凝药所致出血、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等都是药品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不能完全避免,常言道“是药三分毒”,就是这个道理。
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如何报告?
个人、药品经营和使用人员等发现药品引起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可直接向所在地的村信息员、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也可直接向市、县不良反应检测单位报告。长丰县举报电话为0551—6680552。
什么是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指餐饮服务单位提供的餐饮服务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指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药品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罕见的或未预期的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发生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如何报告?
遵循从下至上逐级报告原则、各责任主体应及时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紧急情况可同时越级报告。个人或餐饮(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向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报告向当地政府报告(根据事件性质)逐级报告到上级监管部门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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