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规模流转土地可办银行抵押贷款!日前,记者从市统筹办获悉,长丰县此举走在全省前列。
自2009年合肥市被批准为全省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合肥市在城乡规划管理、农村综合产权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等核心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大胆改革,探索出了一系列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省甚至全国产生了深远影响。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推进适度规模农业发展,今年以来,合肥市统筹办和金融办积极合作,在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农村资源资产潜力,积极探索利用农村规模流转土地抵押贷款业务。在前期深入调研、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合肥市在长丰县率先开展相关试点。日前,长丰县政府转发了县农委和长丰科源村镇银行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行办法》,这是目前安徽省第一个利用流转土地经营权从银行贷款的试点县。
该办法规定,凡在长丰县域范围内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或基础设施投入在30万元以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个体工商户、农业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符合有关条件规定,即可从长丰科源村镇银行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贷款资金主要用来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渔业、农副产品加工和流通、休闲农业;农业生产机具、运输工具和生产设施的配置;保障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工资、种苗农资和服务资金需要。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投入资金的50%,或抵押评估价值的40%。贷款期限短期不超过1年,中长期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利率规定,并给予适当优惠。此外,该办法还从高效、安全的角度出发,简化了有关申办手续。
“这是合肥市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又一创新举措。”市统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长丰县此举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农村贷款融资难、农业企业发展壮大难,拓宽农村融资渠道,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民创业,促进现代规模农业发展;而且盘活了农村闲置资产,优化了城乡资源配置,激活了农村发展的动力活力。合肥市将在长丰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办法并向全市普遍推广。在刚刚召开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合肥市对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加强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市统筹办、市农委正组织调研并将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创新的实施意见,努力拓展农村信贷市场,促进农村金融的改革创新,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吴瑞爱柳书节)
新闻推荐
近日,据省统计局下发的皖统办[2012]31号文件悉,长丰县统计局被评为2011年度全省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这已是该局自2007年以来连续五年获得该项荣誉。2011年,县统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全市争先...
长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长丰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