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开挖地基,加快施工进度。
为让村民及时住上新房,施工人员挥汗如雨。
“规划合理不合理,群众说了算,新房怎么建,群众也有‘话语权\’”。这是记者长丰县水湖镇新农村建设中所听所闻。该镇一改以往“政府划块地、政府统一建”的“大包大揽”方式,把新村建设“决策权”交给安置村民,这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交权于民的做法,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新村建设的积极性。
近日,记者走进水湖镇俞岗村和兴隆村新农村安置点,施工人员和村民一刻不停,搬砖砌墙,搅拌水泥,人声鼎沸,机声轰鸣,当地村民正在为自己的新家忙碌着。
水湖镇俞岗村安置点吸纳了后东、后西和新圩3个村民组112户村民。在该处安置点,记者发现,有一棵参天大树夹在安置房中间,有点“别扭”。“这是一棵橡树,有上百年的树龄,历史悠久,大家认为这树很有‘灵气\’,不能移。”正在查看施工进度的水湖镇副镇长高广向记者介绍。
群众有想法,一定要采纳。他告诉记者,为此,镇党委、政府在规划之时,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决定改变设计。“把原先五间连接房屋,改成三间连建,保留古树。”高广表示,“针对留下的空地,结合保护古树生长,将来在周边安装建身器材,建设休闲娱乐场所,丰富村民生活。”轻轻一改,赢得民生,让新村建设步入和谐氛围。
在新农村建设当中,水湖镇党委、政府一班人积极深入群众,倾听村民意见和呼声,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搞“一言堂”,让惠民工程深得民心,让群众说了算。
兴隆安置点集中规划7个村民组205户。赵立云是兴隆村村西门组村民,原来住四间平房,虽然风雨吹不到,但是配套跟不上。这次,按照整村推进,实行“异地换宅”,多退少补,得了两间地皮,正在建新房。
“由于家底薄、收入低,家里就找了一些亲戚帮忙自建。”赵立云说,“自建可以节约一些成本,还可自选建材,质量有保障,住得也安心。”
老赵所说的“自建”就是水湖镇采取的新房“群众自建或委托代建”模式。据高广介绍,只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风格、统一色调,群众可选自建,这样村民可根据自身需求,改造房屋内设,让群众住得舒心安心,也避免了房屋质量纠纷。目前兴隆安置点有80%村民采取自建方式。
同时,针对委托代建房屋,水湖镇召开村民大会,由村民推选出威望高、有文化、懂技术的代表,成立项目理事会,全程负责监督建材和建筑质量,有效地保护了群众利益。
(杜刚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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