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至29日,由省经信委电力处处长沈守山率领的省经信委、省农委、省电力公司、舒城、怀宁、和县、歙县、萧县电力公司组成的省级电气化验收组,深入我县考核验收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副县长尹旭,市经委、农委以及县经委、农委、长丰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自2007年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以来,我县按照“政府发动、乡村互动、百姓主动、企业推动”的工作思路,采取三级联建、村所共建等形式,形成了各相关部门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的协作机制。作为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主力军的县供电公司,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筹划,真抓实干,将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作为实施“三新”农电发展战略、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载体,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工作协调,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强可靠的实施保障。
几年来,我县先后利用农网完善工程、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电网建设与技改工程项目的实施,陆续建设110千伏金梅路、百花变电站2座,35千伏罗集、义井、埠里变电站3座,新建、改造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48.6公里,县域电网结构趋于合理。建改10千伏配电线路325.4公里,建改配电台区356座,新增更换配变325台,建改低压线路994.2公里,惠及农户36400户,农网供电可靠性和电压质量提升。先后完成岗集、庄墓、造甲、朱巷、杨庙、吴山、双凤等7个电气化乡镇;造甲宋岗、朱巷庞孤堆等89个电气化村;全县电气化乡镇建设比例达46.67%,电气化村建设比例达33.58%,目前已通过市级电气化县验收命名。
据长丰供电公司负责人介绍,长丰县“十二五”末电气化乡镇建设将达75%和电气化村建设将达63%的目标。真正构建“户户通电、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供用和谐”的新农村电气化格局,为建设美好乡村、打造幸福长丰做好供电保障。
在考核反馈会上,验收组认为:长丰县新农村电气化的经济水平、用电水平、建设基础等各项指标达到B类标准,考评得分94.4分,符合新农村电气化县B类申报条件。(杜刚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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