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乡村环境卫生面貌,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根据县有关文件要求,陶楼乡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奖惩办法,对全乡公路沿线及各村(居)进行考核。
据悉,办法规定,考核由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牵头,乡人大、乡纪委、党政办公室、创建办参与,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各村(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乡农环办按照“日检查、周考核、月评比”的方式,对村(居)每周不少于两次明查和暗访,对街道(含老集镇)每天不少于一次检查或暗访,在明查或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具体时间、地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并拍照定格,要求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同时作出整改。每周下发明查或暗访通报和整改复查通报,每半月对各村(居)进行一次排序,月底开展一次综合评比,对于综合评比成绩前三名村(居)予以通报表扬,并分别给予若干金额的物质奖励。对于综合评比成绩后二名村(居)予以通报批评,并分别给予一定金额物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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