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2年第2号
(总第16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县审计局对201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要求,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载体,坚持“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审计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对政策执行、财税管理、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资金的延伸审计和调查,揭示和反映财政预算管理及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在保障县委县政府经济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财政体制改革,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绩效,促进反腐倡廉,提高我县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部门在圆满完成审计署统一安排的社会保障资金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审计调查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的同时,克服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共抽调7名审计人员,先后组成7个审计组,自2012年1月10日至5月30日,对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1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地税局组织实施的2011年度地方税收和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县金库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支拨及退税和退库业务等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残联、新闻传播中心201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实施了联动审计,共审计8个部门(单位),延伸审计(调查)21个部门(单位)、乡镇和企业。
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县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执行情况:2011年县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5699万元,占年度执行预算的125.4%,较上年实绩增收46466万元、增长67.1%。其中:中央级财政收入完成26695万元,占年度执行预算的81.9%,较上年实绩增收4011万元、增长17.7%;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完成5883万元(全部为当年新增);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3121万元,占年度执行预算的139.4%,较上年增收36572万元、增长78.6%。
县本级财政当年决算总收入为253923万元,决算总支出为250511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412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324万元,净结余88万元。
本级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2011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超收69592万元(运用省财力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补助安排支出30615万元,本年超收安排支出38977万元),主要安排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97万元,国防支出5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129万元,教育支出14990万元,科技支出55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86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70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86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1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支出4392万元,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1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610万元,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2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83万元,其他支出151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201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57572万元,占年度执行预算的109.3%,较上年增收165746万元、增长180.5%,上级补助收入1331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6368万元,2011年决算总收入为307250万元。全县实际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7527万元,占年度执行预算的74.1%,较上年增支134642万元、增长145%,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79723万元。
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情况:2011年收入合计706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外资金收入6497万元,专项预算外资金收入473万元,其他收入(利息收入)96万元。支出合计800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外资金支出4172万元,专项支出837万元,政府调剂支出299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936万元,加上年结余604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109万元。
通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一是预算收入存在跨期缴库,年终滞留11226万元;二是税务登记信息与税费实际缴纳信息不对称;三是少数企业存在偷漏税问题;四是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申报销售额与签约(备案)总房价差异较大。
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情况:此次对县财政管理的财政专户资金进行了全面审计,对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扶贫办负责组织实施的财政扶贫资金、移民办负责组织实施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以及基建专项资金等进行了延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项目资金结余较大;二是教科文专户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审计情况: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05年成立,至2011年末,累计为436户企业提供了贷款担保,担保总金额达12.97亿元。2011年新增担保企业60家,担保金额27730万元,2011年末在保企业61家,在保余额28980万元。但存在单户贷款担保责任余额超限额、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国有资产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审计情况: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于2009年,目前纳入县国资办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196家,纳入监管资产204985.67万元,对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监管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存在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数据不符、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与监管企业经营收入混户的问题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此次对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残联、新闻传播中心5个单位201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实施了联动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够较好地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制度,部门预算的执行力与约束力有所增强,内部管理逐步规范。但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预算未能严格执行;收入上缴县财政专户不及时;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能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固定资产存在账账、账实不符;部分支出票据、程序不合规;往来款项清理结算不及时;会计账簿设置和业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具体见各单位201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为适应大建设、大发展需要,更好地服务“双城带动”的发展战略,县审计局积极组织实施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在对县委县政府31项重点工程实施跟踪跟进审计的同时,全年共完成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算价款审计280项,接审金额33199万元,审定金额28747万元,平均审减率为13.4%,较上年增加0.7个百分点,节约政府性资金4452万元。
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束后,县审计局依法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有关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县政府对各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县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8月3日和6日,县长汤传信分别主持召开了县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专题听取审计工作汇报,要求各部门认真抓好整改工作,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逐一落实审计意见。对县级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县财政部门已将年终滞留的11226万元缴入国库;县地税局督促12家企业补缴入库税款11.1万元;对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县财政与相关部门表示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全面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年底前将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争先进、全省争一流、全国争百强”的奋斗目标,积极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政策趋紧等多重困难,按照跨越式发展的要求,抢抓机遇,排难奋进,全县财政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圆满完成了县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任务。
财政收入呈现“总量突破、大步进位、质量提升”的良好态势,连续跨越8个亿元台阶,完成212360万元,占GDP的9.5%,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财政在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同时,继续加大向农业、教育、卫生、科技、社会保障和民生工程等重点支出的安排力度及向企业的扶持力度。2011年县财政一般预算用于农业方面支出38474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3.6%,较上年增长83.3%;用于教育支出58829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0.8%,较上年增长19.9%;用于医疗卫生支出37347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3.2%,较上年增长96.7%;用于科技支出2248万元,占财政支出的0.8%,较上年增长39.3%;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63万元,占财政支出的8.4%,较上年增长64.9%;用于民生工程县级配套支出11841万元,较上年增长73.1%;用于支持和扶持企业发展支出15946万元,较上年增长4.8%。
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出台《长丰县本级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预算收支的编制、审核、审批和执行,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预算约束。在预算执行中,对中央、省、市要求县财政配套的资金;上级财政补助未明确具体项目,需要二次分配的专项资金;根据中央、省、市及县政府要求,必须在预算执行中追加的支出项目,以及预算资金借款等,要明确审批权限和办理程序。对于办理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以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等项目的追加支出,要组织实施预算追加听证,并将听证结果作为预算追加的重要依据。
(二)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行预算公开。一是县财政局与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多部门跟踪监督检查和联合验收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合规。二是健全预算支出效益考核评价制度,将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和监督,逐步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四是稳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 ,特别是对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出国出境经费要详细公开,把推进预算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健全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评估,防范担保风险。一是进一步完善贷前调查、担保评审、担保审批、资产管理、风险控制、债务追偿等制度和具体的业务操作流程。二是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广泛调查了解被担保企业信用等级、纳税状况、财务会计基础、效益回报及发展前景等情况,严格履行信用担保审批程序及担保限额,根据被担保企业信用情况,采取定量与定性、普通评价与特殊评价相结合,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三是引进和培养具有财务、管理、法律、投资等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的高素质人才,建立规范的职业人员准入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日常监督机制和覆盖全县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的动态监管体系,保证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单位账面资产、实有资产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制定预收诉讼费和代管款项收缴、结算等管理办法,对预收诉讼费和代管款项全额上缴县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长丰县审计局特约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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