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美好乡村建设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美好乡村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按照市委、市政府美好乡村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立足我县实际,立即行动,迅速开展全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
上下联动,建立组织推动长效机制
一是成立了美好乡村建设领导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规划建设、资金整合、产业发展、环境整治、土地整治、公共事业发展、基层组织和乡风文明建设等7个指导组。抽调农委、规划、住建、国土、财政等部门7名同志专抓此项工作;各乡镇(区)分别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健全了工作机制;二是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县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水湖镇费岗村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先后六次深入费岗村实地调研,座谈并现场指导建设;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深入乡镇开展调研;县委分管领导走遍了每个中心村的每个角落。三是建立领导包联乡镇,各级党政部门包联到村结对共建机制,各乡镇党政主要、分管负责人分别包联一个第一批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
规划引领,明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县委、县政府在对全县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自身实际出发,坚持规划引领,按照“一村一规划”、“一村一方案”、“一村一预算”、“一村一特色”总体原则。一是修编全县村庄布点规划。县规划局对原有村庄布点规划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成了全县美好乡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立足长远,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建一个成一个、建一片成一片,每年创建一批美好乡村,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串点成线,连线成片。二是分步做好2012年—2016年美好乡村建设实施规划,确定2012年全县推进7个首批重点中心村建设;2013年推进33个中心村建设;到2016年共建设121个中心村,占全县60%,远超出全省40%目标。三是积极做好第一批中心村规划编制工作。为做好各乡镇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全县第一批省级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规划编制采取统一“打捆”招标,已于11月15日招标完毕,各设计单位正在紧锣密鼓开展规划设计。其中33个中心村中的24个(其余11个已有规划)分五片区域“打捆”对外招标。招引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省建筑科学设计院、省轻工业设计院、合工大建筑设计研究院、明珠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等五家具有乙级资质以上设计单位参与规划编制设计。规划设计费用采取以奖代补,县、乡财政各承担一半费用,县级财政待规划设计完成后报市规划局、美好办通过后兑现奖补资金。规划设计时限要求在12月7日前完工。
典型引路,扎实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一是建立典型引路模式。首批筛选水湖镇费岗村、造甲乡凤楼凤群村为旧村改造和集中新建中心村创建典型。费岗村在全县率先吹起美好乡村建设号角,全村126户全部签订意愿书,创新建立“五个一”模式(一户一图、一户一预算、一户一决算、一户一承诺),为全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理清了思路。凤楼凤群村创建社会综合服务模式为集中新建的中心村提供了样板。二是积极推进中心村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全县第一批33个中心村已有18个全面开工建设。中心村大力实施“三清三治三改”(清理乱堆乱倒、清理私搭乱建、清理广告路牌;治理污水、治理河道、治理交通秩序;旧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厕所改造),改变单点式的整治方法,大规模开展点、线、面整村整乡、跨区连片综合整治,同步推进村庄内部道路硬化、河道清淤、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安全饮水、信息化、电气化等。全县第一批美好乡村中心村累计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共整治河道、沟渠13.4公里,整治池塘76口,防洪及沿路护埂砌筑13.7公里,修补村级各类道路16.6公里,硬化3.7万平方米,新增和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67处,受益农户3682户;在环境美化亮化上:共实施屋面改造10234户,立面粉刷56308平方米,更新或油漆门窗705扇,实施庭院改造975户,庭院绿化2018平方米,新安装太阳能热水器2018台,拆除各类违章建筑168处,占地面积2580平方米,改造围墙3555米,村庄道路两旁及中心村植树1.3万株,绿化8.4万平方米,安装路灯348盏,清理垃圾1056吨,新增广告宣标识30块;在公建设施完善上:新建村级其它各类公共配套设施建筑2502平方米,享受农村饮用水工程4635户,新增垃圾中转设施7处,新增垃圾箱1112只,新建公厕5处。
统筹资源,全力保障美好乡村建设
坚持以美好乡村建设为统领,以推进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园区建设、产业提升和服务提升“五大工程”为目标,以规划引导为依据,以项目带动为手段,切实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整体效益,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调,整合项目、整合资源、整合力量、整合资金,大力加强农业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促进全县美好乡村建设进程。一是把投向相近、目标基本一致、但来源不同的各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归并,集中力量、打捆使用,做到多个渠道进、一个漏斗出,优先安排到实施美好乡村建设的村。2013年,全县整合各类资金6.52亿元用于美好乡村建设(不含省、市美好乡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其中,县级财政专项资金6300万元(包括3150万元美好乡村建设专项奖补资金,72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450万元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98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各类项目资金58876万元,重点整合土地治理、农业开发、农村亮化、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农田水利建设、群众体育设施、乡镇公办幼儿园、农村饮水安全、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建设等项目。二是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当中。县财政制订了美好乡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奖补办法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奖补办法,吸引农户筹资筹劳参与美好乡村建设建设,吸引了大量工商资本参与美好乡村村庄绿化和现代农业发展。
创新机制,工作规范有序快速开展
一是简化项目招标程序。出台《长丰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美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招标范围;明确美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可实行统一“打捆”委托招标,并联操作,集中招标等方式;明确对于一些不能按时、按要求招标完成的招标项目可以实行特事特办简易操作办法,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有效保证美好乡村各类工程的顺利实施。二是建立积极有效考评奖惩机制。出台《长丰县美好乡村建设年度考核办法》,将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定期督查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乡镇,约谈乡镇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对于全面完成任务、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并优先安排项目资金。设立美好乡村建设精品村、示范村、达标村评比,列支县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分别给予2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专项奖补,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美好乡村建设日常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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