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丰县国家税务局被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授予“合肥市第十二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多年来,县国税局严格按照合肥市文明单位创建的六条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鼓励干部职工按照文明单位要求,文明活动“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文明城市知识测试,了解文明城市的具体内涵。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文明标语等形式,积极营造创建氛围。同时,将文明创建与优化纳税服务联系起来,与专业化管理实施结合起来,不断优化办公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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