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宪昌·
这是一个令人心碎的日子。公元2013年1月19日下午3时50分,长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陈浩因积劳成疾,医治无效,带着无尽的眷恋,永远离开了他一生钟爱的司法岗位。
“忠魂一缕萦萦依故土,正气无量浩浩满长丰”。连日来,长丰县人民法院的干警们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追思着他们的好战友,人民的好法官陈浩那默默燃烧的人生……
不被权力左右,不为人情所动,拒绝请吃,拒收礼品,陈浩说:“人民法官办案决不能‘和稀泥\’”。
“他为了社会的安宁,为了司法的公正,一身正气,铁骨铮铮。”这是长丰县法院干警对陈浩的一致评价。
上世纪的1985年,年仅19岁的陈浩经招干考试被录用到朝思暮盼的长丰县法院工作,先后担任司法警察、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员、执行庭副庭长。28年的司法路,在权与法、钱与法、情与法的较量中,人们看到了一位铁面无私的人民法官。
2008年的夏天,长丰县一家房地产公司在出售房屋时,由于未能履行购房协议,导致购房人王某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收回房屋,退还购房款,并支付一定数量的损失费。经法院审理判定,房产公司需一次性双倍返还王某购房款计21万元。判决书生效后,公司法人代表周老板却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迫于无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申请后,负责办理此案的陈浩多次打电话给周老板,周却充耳不闻。面对如此视法律为儿戏的行为,陈浩火了,经院领导批准,决定对周老板实施司法拘留行动。此时,节令已进入深秋,连日的阴雨更给江淮大地平添了几多寒意,陈浩和同事们不顾寒霜袭人,深夜来到周某的小区。面对缄默无声,硬是在周家的楼下守候了七个多小时,直到次日清晨7时左右,周老板从楼上下来,被陈浩等逮了个正着。不想这位周老板却“面不改色心不跳”,一脸横像说:“你们敢抓我,我上面有的是人,只要我打个电话,就叫你们吃不了兜着走。”陈浩当即回击说:“你要不说给上面打电话,我们还可商量着办,你要是打电话,恐怕就没有商量的余地了,因为我们也是奉上级指令对你进行司法拘留的!”说完,陈浩硬是将周老板推进了警车里,将其带进了双墩法庭控制起来。
然而,这一“控”不要紧,时隔不久,果然自称为省市部门负责人的电话接踵不断打进了长丰县法院,打进了双墩镇法庭,电话中几乎众口一词,要求先将当事人放掉,所欠款项过段时间分文不少还上。此情此景,此“浪”此“波”,让现场指挥的执行庭杨庭长实在难以招架了,便与一旁的陈浩商量说:“还是给省、市‘老爷们\’一点情面吧,暂时将当事人放了,既然有头有脸的人都打了保票,看来这案子短时间内会有好结果。”不想,陈浩却拉下脸来说:“不是我不给上级情面,给了他们情面,法律就没有情面,今天当事人不把钱给上,就别想走出法庭的门,谁讲情都不行!”就这样,下午5时过后,21万元欠款全额履行完毕。
2011年秋天,长丰县岗集镇花园起重公司因江苏南通一家公司置供销合同于不顾,将标的200多万元的货物拉了去,却迟迟拒不付款,花园公司只得将一纸“强制执行申请书”递交给了长丰县人民法院。陈浩接案后,与公司有关负责人一道赶到南通讨债,由于此案在诉讼的过程中,法院已做了财产保全,到南通后,很快执行了180多万元的欠债,所剩的20多万元债务,公司称银行存款已经“淘空”,实在没有还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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