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水环境治理工作,近日,我县下发《关于下达长丰县2013年水环境治理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相关乡镇、开发区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通知》明确指出了各水源地存在问题、治理要求、责任单位、治理目标和具体责任人。被列入考核的主要水体为: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长丰县境内滁河段、板桥河段;县境内8个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庄墓河、瓦埠湖、永丰水库、杜集水库、双河水库、龙门寺水库、陶老坝水库、大井水库)。
长丰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实行“河(段)长”考核制,将各辖区水环境的水质指标和管理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辖区党(工)委书记是水环境治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马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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