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是农业大县,农业、农村工作在全县处于举足轻重的位置。县检察院积极查办涉农职务犯罪,2010年至今,反贪部门共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14件29人,件数占总数的64%,人数占76%;反渎部门查办滥用职权等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件数占总数的57%,人数占42%。在查处涉农贪污贿赂和滥用职权犯罪中,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赢得了县委、县政府和群众的好评。
县检察院积极做好涉农职务犯罪线索摸排工作。2011年8月,在陶楼乡陶楼社居委设立全省基层检察机关首家民行检察工作站,紧紧依靠工作站,面向基层加强举报宣传,增加举报线索的数量。今年4月,县检察院深入贯彻群众工作路线教育精神,在陶楼社居委民行行政检察工作站基础上,大胆创新,设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制度,在全县各乡镇聘请15名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进一步拓宽职务犯罪案源。
突出查办农村村委会人员的涉农贪污贿赂和滥用职权犯罪案件,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县农村建设项目增多,国家资金投入逐年加大,针对这一情况,县检察院把查处农村两委会人员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等案件列为工作重点,有效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化解了当地干群矛盾。
深入查办危害农民利益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近几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库区移民的扶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扶农、惠农政策,投入了大量的物资和资金。与此同时,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也在库区建设领域滋生。县检察院顺民意,成功突破一起政府工作人员在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过程中滥用职权、贪污案件,还利与民。
一段时间以来,农村医药费较高直接危害农民切身利益,为此,县检察院关注民生,依法查办涉及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2012年,针对乡镇卫生院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采购分散的问题,从药品供应商入手,成功查处了1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受贿案件,同时,挖出2件行贿案件。
县检察院还认真贯彻惩防并举的方针,在依法查处涉农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的同时,加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研究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深入剖析原因,研究治理措施,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2010年以来,共向涉案乡镇和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0多份,提出建议100多条。
2012年,县检察院新建了长丰县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以身边的案例来警示教育身边的人,警醒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保障农业、农村、农民的利益,远离职务犯罪。基地揭牌以来,已经对全县14个乡镇、开发区中的9个乡镇800余名两委干部做了警示教育,今年,长丰县院将对另5个乡镇400余名两委干部进行涉农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真正做到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全覆盖。 (朱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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