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12次会议,听取、审议有关事项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许华同志为长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同意汤传信同志辞去长丰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克贵主持会议,副主任王传法、李社久、童友斌及党组副书记汤传武、薛信银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张义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祥生,县人民法院院长蒋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佐均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长丰县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了长丰县2012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2012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初审报告;听取审议了长丰县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县十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的补选决定;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许华同志工作职务的议案和许华同志的供职报告,以及汤传信同志的辞职报告(书面),县委组织部还对拟任免人员的情况作了说明。
会议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汤传信同志辞去长丰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会议经无记名投票表决:许华同志任长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姚晓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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