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方便客户办理助学贷款业务,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3年8月1日至10月20日。
二、受理网点
已签订借款合同的助学贷款客户仍在原贷款网点办理续贷手续,新申请助学贷款的客户在以下网点办理。
(一)水湖支行(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与杨公路交叉口),办理区域:水湖镇、罗塘乡(含徐庙)、左店乡。联系人:徐峰:办公电话:66690317;手机号码:13500505480。
(二)双墩支行(长丰县双墩镇),办理区域:双墩镇(含罗集)、岗集镇、三十头。联系人:周世明,办公电话:66376031;手机号码:15955141308。
(三)下塘支行(长丰县下塘镇),办理区域:下塘镇(含埠里、陶湖)、陶楼乡。联系人:王庆先,办公电话:66475728;手机号码:13856024606。
(四)朱巷支行(长丰县朱巷镇),办理区域:朱巷镇、杜集乡(含沛河)、造甲乡。联系人:周言翠,办公电话:66840598;手机号码:13865988018。
(五)杨庙支行(长丰县杨庙镇),办理区域:杨庙镇、义井乡、庄墓镇、吴山镇。联系人:颜继植,办公电话:66511235;手机号码:13856030045。
三、受理渠道
(一)拨打“96669”安徽农金客服电话,按语音提示进入“贷款直通车”提出申请;
(二)登陆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网址:http://www.ahrcu.com),进入“96669贷款直通车”栏目提交贷款申请;
(三)借款学生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柜面申请。
四、受理流程
申请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申请助学贷款:1.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安徽省辖内;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家庭及本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逾期贷款;3.本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本省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五、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为当年考取高校且尚未入学新生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村委会、社居委);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以及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开户行名称、户名和账号等信息。
(二)借款人为已入校就读的学生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学校盖章的《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
2.《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村委会、社居委);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借款人)。
(三)申请续放所需材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及学生证;
2.已签订的《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
3.《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六、咨询投诉电话
联系人:高永刚,电话:0551-66671093。
七、高校名单(见下表)
长丰农村商业银行
二○一三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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