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核,现将拟符合2015年度新增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和特扶对象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日期:4月17日至4月27日。如发现有与公示情况不符或不符合公示的奖励扶助对象和特别扶助对象条件的,请如实反映。
县人口计生委举报电话:0551-66681533
双墩镇计生办举报电话:0551-62716832
水湖镇计生办举报电话:0551-66681125
岗集镇计生办举报电话:0551-66770185
下塘镇计生办举报电话:0551-66471355
杨庙镇计生办举报电话:0551-66511267
朱巷镇计生办举报电话:0551-66841711
吴山镇计生办举报电话:0551-66700513
庄墓镇计生办举报电话:0551-66573953
杜集乡计生办举报电话:0551-66851353
罗塘乡计生办举报电话:0551-66501928
义井乡计生办举报电话:0551-66551126
造甲乡计生办举报电话:0551-66861025
左店乡计生办举报电话: 0551-66822668
陶楼乡计生办举报电话:0551-66451675
双凤计生办举报电话: 0551-66397286
一、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二)1973年至今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55周岁。
二、特别扶助对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的对象是: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由政府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方可领取扶助金。
长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4月17日
新闻推荐
为进一步推进新安法的宣传,4月16日下午,杨庙镇举办了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镇主要负责人、党政班子成员、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总计70余人参加了学习。授课老师...
长丰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长丰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