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在向我们收取一种叫治安保险的保险费,每户30块钱,我们从没听说过这种保险,大伙都想知道,这是不是村干部在乱收费? ”近日,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集镇马庄村一些农民向本报反映。
马庄农民表示,这笔钱乡亲们有的交了,有的没交,因为大伙实在搞不懂交了这30元钱会有什么好处,不交会有什么坏处,导致有些村民抵触情绪很大。
随后,记者将农民的疑问反映至符离集镇政府,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最近,该镇确实在开展治安保险工作。治安保险是一种适应农村群防群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新方法,由综治部门与保险公司共同探索,是一种基层治安防范和财产损失补偿、意外伤害补偿相结合的新机制。
记者同时了解到,治安保险由综治部门组织协调,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居民参加治安保险,通过签订保险合作协议和保险合同,明确治安联防和经济赔偿责任归属。在发生火灾、盗抢等事故后,由人保财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为受灾居民提供经济补偿,帮助居民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群众参保后哪些情况可获赔?中财险安徽分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发案时间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破案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盗抢:经当地公安部门认定,因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并有明显的现场痕迹所致损失;外来人员持械入室抢劫所致损失;火灾、爆炸;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伤残。
哪些情况不能获赔?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由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参保人员或家庭成员、借住人的故意行为;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因房未锁、窗户未关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或窗外钓物所致的损失;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和费用。
记者从中国财产保险公司安徽分公司还了解到,治安保险双方约定为一年,自约定日零时起至保险期满二十四时止。每户每年保险费为10元、20元或者30元,由参保人自行确定。参加保险的财产或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保户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案,并及时拨打人保财险报案电话95518,等待保险公司勘查现场,凭公安部门证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户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在保险合同约定时间内,被盗抢案件仍未破获,方可办理赔偿手续。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照三种定额方案,最高赔偿限额分别为:保险费为10元的为11500元,保险费为20元的为25200元,保险费为30元的为38600元。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除合肥市、芜湖市、淮北市、巢湖市外,安徽省其他地区都已开展了治安保险工作。对于遭受损失理赔不顺或者有异议者,可向本报免费维权热 线8008689779反映(用固话拨打)。
本报记者 胡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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