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向枫林
随着“三八”妇女节的到来,很多商家都在营造一种女性购物消费的氛围。然而这个“三八”节,对于女性来说最好的礼物已经有了,那就是《反家庭暴力法》从本月正式实施。巢湖也有部分女性遭遇过家暴,巢湖市妇联呼吁,如果有妇女遭遇了家暴,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现 状一些女性遭遇过家暴
记者走访了巢湖市妇联以及巢城的一些律师事务所,得知巢湖每年也有不少女性遭遇过家暴。据市妇联妇女儿童维权部介绍,妇联有一支由67名来自镇、村女干部、女医生、女教师、女律师以及从事司法工作的女性组成的巾帼志愿者队伍。这支队伍每周都会安排一些成员在特定的一天接受女性求助或者主动结对帮扶困难女性。在去年,来妇联求助的女性将近50位,而这其中涉及家暴的占到绝大多数。
“有的女性来我们这边求助的时候,脸上、身上都带着明显的伤痕,她们一来就哭诉,一讲就是一两个小时。很多女性觉得极其委屈,因为她们觉得她们已经做得很好了,做好家务、带好孩子,孝敬长辈,为什么还会被打?很多时候我们会征求她们的意见是否选择报案、给予她们心理疏导、提出解决家庭矛盾的办法等等。”市妇联维权部部长花业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追 溯导致家暴的原因多种
通过巢湖市妇联介绍并结合记者走访的情况,记者发现导致家暴的原因是多样的,但主要原因有男性的性格、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等)、婚外情等等几种。
记者辗转采访了一位结婚7年已经遭遇过5次不同程度家暴的小岑(化名)。小岑告诉记者,她之所以遭遇家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丈夫酗酒。“他因为经常酗酒耽误工作,因此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我们从结婚到现在,我被他打全都在他喝醉酒的状态下,轻的时候就是几个拳头落在身上,重的时候头上、背部、脸都被打青或者鼓包。”说起这些被打的经历,小岑几度落泪。“我的工作也不稳定,我们还要抚养孩子,所以每次被打,在他的后悔和保证中,我只能选择继续和他过日子。”小岑告诉记者,她一直都在努力,希望能感化丈夫,能够让丈夫和她好好过日子。
花业萍跟记者分析,有不少家暴都是由于婚外情导致的,男性出轨或者女性出轨都能导致婚外情。“来我们这反映家暴的大多数女性都提到了丈夫的婚外情,一旦丈夫有了外遇,那么对待妻子的态度肯定不同,耐性和责任都消退的情况下实施家暴的几率都提高了。”花业萍对记者说。当然女性婚外情往往在丈夫得知的情况下也会被施以家暴。
遗 憾不少遭遇家暴的女性继续妥协
“随着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以及正面的宣传引导,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在遭遇家暴时能够通过合法的手段保护自己。但我们也知道,来我们这求助或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女性毕竟只有一部分,仍然有不少女性在遭遇了家暴后继续妥协。”花业萍告诉记者,女性的本性大多善良、温柔,她们在遭遇家暴后往往考虑最多的不是自己而是孩子、父母、家庭,因此她们甚至连找个人诉苦都不想,只能自己一个人背负所有的伤痛。正如小岑说的那样,如果把事情闹大了,就算没闹到离婚的地步,但肯定会给孩子和父母带来伤痛。因此,很多女性就跟小岑一样,在遭遇家暴甚至多次家暴后选择为了孩子、为了父母而继续妥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导致部分女性不愿意“出头”的原因还有传统的“家丑不可外扬”的理念。
欣 喜女性终于有了“保护伞”
记者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在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已经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反家暴法。
巢湖市焦纪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王玉萍在记者采访时表示,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其意义是值得肯定的,该部法律推出的目的在于预防、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其中,第二条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并且,针对以前的发现难,执行难等问题,反家暴法都作出相应的规定。
“有的受害者在遭受家庭暴力后,不知道通过何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这部反家庭暴力法对维权指出了多条路径,比如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地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并协助受害者就医,鉴定伤情。而且,我认为,这部法律最让人‘点赞\’的地方就是,人身安全令的推出。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即会获取人身安全的保护,这是任何一部法律没有的力度。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是一个很大的福音。”王玉萍对记者说。
此外巢湖市妇联也呼吁广大妇女同胞,如果遭遇了家暴,要能够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法院、居委会以及妇联进行求助,以此来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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