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有一个词,词义比较难以解释。
我的老家在巢湖南岸,翻过山就是无为,再走不了多远,过条河就是庐江。小时候在家乡,经常听到一个词,就是“不犯着”。
“想把我的书拿走,不犯着。”
“让我什么都听他的,不犯着。”
“你敢不跟我跑一趟,不犯着。”
“你今天敢不去上学?不犯着。”
“我不犯着说他,我没事干。”
一点没有商量的余地,话一出口,就知道结局是怎么回事。
“不犯着”三个字,应该是吴方言中比较有趣的一个词。但是,以程乙本为底本的通行120回《红楼梦》,往往把“不犯着”擅自改为“不犯”,或者“犯不着”。
史湘云道:“他再不放人一点儿,专挑人的不好。你自己便比世人好,也不犯着见一个打趣一个。指出一个人来,你敢挑他,我就服你。”(第二十回《王熙凤正言弹妒意林黛玉俏语谑娇音》)
这里的“不犯着”,改成“不犯”,一种很复杂的意味就没有了。
红玉道:“也不犯着气他们。俗语说得好,‘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这两句话不觉感动了佳蕙的心肠。(第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心事潇湘馆春困发幽情》)
同样,这里的“不犯着”改成“犯不着”,味道马上就变了。“不犯着”,是气也白气;而“犯不着”,是没必要。一客观的成分多一点,表明明摆着;一主观的成分多一点,是最好别去招惹。
这里,就看出了方言的力量。
人们为什么仍然喜欢用方言,特别是一些口头语,就是因为这些经过时间淘洗的方言,具有特强的沟通能力,修改之后,一些特别的意味就没有了。
以程乙本为底本的120回通行本也没有把“不犯着”一律改掉,这就不知道为什么了。也许编撰者不知道这三个字是一种带有某种强烈意味的方言,他们只是从文通字顺便于理解来处理而已。
林黛玉冷笑道:“我为什么助他?我也不犯着劝他。你这妈妈太小心了,往常老太太又给他酒吃,如今在姨妈这里多吃一口,料也不妨事。必定姨妈这里是外人,不当在这里的也未可定。”(第八回《比通灵金莺微露意探宝钗黛玉半含酸》)
袭人听说道:“姑娘倒是和我拌嘴呢,是和二爷拌嘴呢?要是心里恼我,你只和我说,不犯着当着二爷吵;要是恼二爷,不该这么吵得万人知道。我才也不过为了事,进来劝开了,大家保重。姑娘倒寻上我的晦气。又不象是恼我,又不象是恼二爷,夹枪带棒,终久是个什么主意?我就不多说,让你说去。”(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黛玉笑道:“虽如此,下句也不好,不犯着又用‘玉桂’‘金兰’等字样来塞责。”(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
一部《红楼梦》前80回,是不是只有史湘云、红玉、黛玉、袭人等少数人使用“不犯着”,并且黛玉还多些,我没有全面检索。但从“不犯着”三个字,我们可以看出曹雪芹写这部大书一个很特别的地方,那就是他充满着对少年时代南方生活的怀念,这是一部追忆逝水年华之书,属于世界文学“南方写作”的一部分。
博尔赫斯的《南方》是这样开头的:“1871乘船来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那个人,名叫约翰·尼斯·达尔曼……”曹雪芹对他祖上来到南方这件事,应该是从他在金陵少年时代就在想:我不犯着不写南方,而且一定还是像可以镌刻在石头上那样写。
多年以后,曹雪芹站在北京西山万安山脚下黄叶村自家门前,准会想起南京随园一个女孩子说“不犯着”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汉字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由于各种因素的变化,有一些字、词、句在漫长历史长河中,所表达的意思已经与最初的含义不完全一致,甚至是相左的,就像“衣冠禽兽”。还有一些词语,则长期被世人误解误用,很有必要正本清源,还其本来面貌。基于此,本版特开设“字斟句酌”栏目,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来稿请注明“字斟句酌”栏目,投稿信箱:whrbzfkb@163.com。
朱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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