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中央财政测土配方施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财〔2016〕104号)文件精神,我县拟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1万亩、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区2万亩、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1万亩。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为县级以上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主要从事适度规模水稻、小麦、油菜以及蔬菜和瓜果等农作物种植。
1.大宗农作物:承包耕地中集中连片的不少于200亩。
2.蔬菜、瓜果类(草莓、葡萄、西瓜等):生产基地面积集中连片的不少于50亩。
3.贫困村、贫困户以及示范带动贫困户的组织等优先。
二、实施内容
申报主体结合自身条件选择以下三项示范中任意一项进行申报,实施时间相同的项目不允许重复申报。
1.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主要推广应用配方肥、有机肥料(生物肥)、水溶肥料、缓释肥料等新型肥料为主。
2.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主要集成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机械深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
3.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主要在蔬菜、瓜果等高效现代农业上开展有机肥替代,减少化肥用量。选择应用喷、滴灌施肥技术等,促进水肥一体下地,提高肥料和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申报材料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技术依托单位证明;土地流转证明;注册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种植大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书或土地流转合同等复印件)。
欢迎符合条件的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陈明,联系电话:67700267
肥东县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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