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程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放心消费,肥东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构建“政府负总责、乡镇(园区)有机构、监管到村(社区)、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工作机制,指导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主体等规范建立和严格执行各类监管制度,积极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健全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积极健全完善行政监管、风险监测、执法检查、技术支撑“四大体系”,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按照“政府负总责,县乡机构强,监管到村社,检测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充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工作力量,规范工作制度,形成运行高效的监管中坚力量。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同时,建立健全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善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及实名购买管理、农业投入品信用等级评定及“红黑”名单、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等制度。加强环境监测,进一步保护农产品产地安全。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在种植园区开展产地环境质量检测。加大畜禽养殖粪便污染的无害化处理力度,指导生产者搞好基地清洁生产,做好农药瓶、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的分类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净化产地环境。从大气、水、土壤等要素入手,确保生产基地的环境达标。创新监管模式,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集中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整顿,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不留死角。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落实农资市场检查登记制度,建立日常巡查记录,及时依法处理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继续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加大对禁用的高毒农药清缴力度,全面推行高毒农药专柜经营和实名制购买。强化农药产品抽检,扩大监督抽查范围、增加抽查频次,年抽检不少于200个样次。强化检验检测,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开展农产品定性抽检,同时增购农残速测仪器设备,扩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服务功能,帮助农产品龙头企业(基地)建立农残速测室。督促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开展农产品质量自检,确保种植业产品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达100%。强化检打联动机制,依法对不合格农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禁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出基地、流入市场。
同时,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生产环节监管。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大力推广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等技术,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指导和服务,加大蔬菜标准园区建设力度,督促建立农产品、畜产品生产档案,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操作和产品销售等情况,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强化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规范畜禽定点屠宰管理,严格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强化巡查抽检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贩卖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措施,指导生产经营者健全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并推行质量追溯,规范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本刊记者 王凤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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