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肥东县下发《关于印发2018年肥东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儿童)和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儿童)补助的通知》,并召开专门会议,布置学生补助工作。这标志全县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儿童)补助工作全面启动。
据了解,全县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儿童)补助标准为:全县公办、民办幼儿园(看护点、托幼机构除外)的学前儿童,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每人每学期1000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全日制高校残疾人大学生(本科、专科),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3500元;残疾家庭大学生,按照大专生2000元、专升本1000元、本科生3000元、研究生4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2017年,累计资助困难学生4393人,其中残疾学生有552人,预计今年资助困难学生将突破5000人。 (潘枫 本刊记者 顾雯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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