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公安局依法对私宰生猪且暴力抗法的该县八斗镇王城大街屠户王某前,给予拘留9日的行政处罚。
5月31日凌晨3点,县畜牧水产局、八斗镇、八斗派出所和八斗市场监督管理所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在王某前家后院,发现王某前等4人正在屠宰生猪。该县畜牧水产局执法人员当场查封扣押4片生猪胴体(227.5公斤),之后依法立案查处,给予王某前等4人共12740元的罚款。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王某前态度蛮横,阻碍执法,最后上升至暴力抗法,情节十分严重。8月22日,县畜牧水产局向县公安局报送王某前暴力抗法相关材料。随后,县公安局对王某前依法作出拘留9日的行政处罚。9月14日,县畜牧水产局对上述查封扣押的4片生猪胴体依法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焚烧)。
(刘海涛本刊记者李丽娟)
新闻推荐
9月14日,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环湖办主任高斌友一行,来到长临河镇十八联圩,视察、走访并主持召开十八联圩生态湿地项...
肥东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肥东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