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认证工作〉的通知》(合残联〔2019〕13号)精神,现将2019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4月10日至6月30日
二、申报对象:
肥东县行政区域内2019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三、申报受理:
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度(2018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需报送以下年审材料:
1.《合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2.《合肥市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
3.从业残疾职工残疾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4.从业残疾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复印件;
6.残疾人职工工资表;
7.残疾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证明。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将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联系单位:肥东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地点:龙泉中路县政府院内9号楼二楼225室
联系电话:0551-67750150
肥东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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