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亲戚的火锅店开业大吉,男子捧一箱烟花前往鸣放庆祝,不想讨吉利不成,还被民警处罚500元。近日,肥东警方依法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12月21日中午11时许,肥东县公安局店埠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时突然听到一阵鞭炮声,于是顺着声音方向寻找过去,发现一家火锅店门前摆放着一箱已经燃放过的烟花,同时也闻到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火药味。民警在现场抓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黄某某,随后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并将黄某某以及烟花带回店埠派出所里进行询问。
经过调查、询问,黄某某承认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据黄某某所说,当天其亲戚火锅店开业,他本想着是个喜庆的事,于是携带一箱12响的烟花来到火锅店门口,以此来恭贺店面开业讨吉利,燃放了10响烟花。目前,店埠派出所依法对其进行罚款500元的处罚。(东公新 张鹏飞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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