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肥东县公安局石塘派出所迅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日前,石塘派出所接包公镇政府工作人员报警称,在包公镇高亮社区“肥东高亮二胜家电”店面房内发现有多桶汽油,十分危险。民警遂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对该店面进行检查,发现店主余某胜在其经营的“肥东高亮二胜家电”店面存放多个汽油桶,桶内装满了汽油,后经计量汽油共计73升,该店二楼及周边系居民房,且居住人员密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经询问,店主余二胜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汽油)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非法储存的汽油已被依法扣押,并转移到中石油加油站寄存,违法行为人余某胜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警方提醒,运输、存储、销售汽油等危险物品,都需要取得相应资质,私自存储、贩卖具有安全隐患,属于违法行为。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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